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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60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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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3 16:15
| 证券代码:601588 |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 | |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88461 | 债券简称:21 | 北辰 | G1 | | | 债券代码:185114 | 债券简称:21 | 北辰 | G2 | | | 债券代码:185738 | 债券简称:22 | 北辰 | G1 | | | 债券代码:254174 | 债券简称:24 | 北辰 | F1 | | | 债券代码:258224 | 债券简称:25 | 北辰 | F1 | | | 债券代码:258483 | 债券简称:25 | 北辰 | F2 |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名称 |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杰 | | 注册资本 | 220,810 ...
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H股公告
2025-06-05 16:45
(股份代號:588)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員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張杰 梁捷 楊華森 張文雷 魏明乾 獨立非執行董事: 甘培忠 錢愛民 董事會設立5個委員會。下表提供各董事會成員在這些委員會中所擔任的職位: | | 委員會 | | | | | | --- | --- | --- | --- | --- | --- | | | 審計 | 提名 | 薪酬與考核 | 戰略 | 法律合規 | | 董事 | 委員會 | 委員會 | 委員會 | 委員會 | 委員會 | | 張杰 | | | M | C | | | 梁捷 | | | M | M | C | | 楊華森 | | M | | | | | 張文雷 | | | | | | | 魏明乾 | | | | | | | 周永健 | M | | M | M | M | | 甘培忠 | M | C | C | M | M | | 錢愛民 | C | M | M | M | M | 附註: C 有關委員會主席 M 有關委員會成員 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 周永健 ...
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6-05 16:30
| 证券代码:601588 |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 | | 公告编号:临 | 2025-027 | |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88461 | 债券简称:21 | 北辰 | G1 | | | | 债券代码:185114 | 债券简称:21 | 北辰 | G2 | | | | 债券代码:185738 | 债券简称:22 | 北辰 | G1 | | | | 债券代码:254174 | 债券简称:24 | 北辰 | F1 | | | | 债券代码:258224 | 债券简称:25 | 北辰 | F1 | | | | 债券代码:258483 | 债券简称:25 | 北辰 | F2 | |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6 月 05 日(星期四)至 06 月 11 日(星期 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
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
2025-06-05 16:30
| 证券代码:601588 |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 | | 公告编号:临2025-026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88461 | 债券简称:21 | 北辰 | G1 | | | 债券代码:185114 | 债券简称:21 | 北辰 | G2 | | | 债券代码:185738 | 债券简称:22 | 北辰 | G1 | | | 债券代码:254174 | 债券简称:24 | 北辰 | F1 | | | 债券代码:258224 | 债券简称:25 | 北辰 | F1 | | | 债券代码:258483 | 债券简称:25 | 北辰 | F2 |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6 月 4 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会收到胡浩先生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变动,胡浩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 执行董事、法律合规委员会委员及副 ...
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H股公告
2025-06-03 16:00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5年5月31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6月3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不適用 | 份 | 分 | 類 | 普 | 份 | 類 | 於 | 香 | 港 | 聯 | 交 | 所 | 市 | 註 | 股 | 通 | 股 | 股 | 別 | A | 上 | ( | ) | 否 | 1.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 | 號 | 市 | 券 | 代 | 如 | 上 | 說 | 股 | ( | ) ...
新对话|北辰杨华森:世界燃气大会首次落户中国 助力首都会展服务升级
环球网· 2025-05-24 10:15
行业动态 - 第29届世界燃气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开幕,这是全球燃气行业"奥林匹克大会"首次在中国举办,标志着中国会展服务业迈向新高度 [1] - 大会的成功举办为燃气行业搭建了高端对话平台,提升了首都会展国际化服务能级,未来将吸引更多国际专业会议选择北京 [9] 公司发展 - 北辰集团投资建设并运营国家会议中心二期,近期旗下多个高水平会展设施投用,在亚奥商圈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5] - 国家会议中心一期和二期形成会展综合体,具备承接高、中、低各档次会展活动的能力 [5] - 奥林匹克公园区域年客流量达9300万人次,其中会展活动贡献约10%的客流 [5] - 2024年底成立的亚奥商圈新消费创新联盟将会展作为核心场景,与赛事、演艺、酒旅等八大场景共同推动区域消费升级 [5] 大会亮点 - 从2014年申办到最终落地,北辰团队全程参与,创造了多项亮点 [7] - 运用机器人服务、AI同声传译等科技手段,构建了全球化与本土文化交流平台 [7]
北辰实业: 北辰实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2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规则术语解释以公司章程为准,不引用其他规章作为依据 [2] - 股东资格以股东名册登记为准,同类别股份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普通股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权等9项法定权利 [5] - 股东行使查阅权需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规定 [6] - 控股股东需履行8项禁止性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内幕交易、保证公司独立性等 [7][9] - 控股股东指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10] 股东会职权与召开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职权涵盖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13项重大事项 [11][12]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事由2个月内召开 [13][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22]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15][30] 提案与表决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6类 [5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55][58] 会议程序与执行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15日(临时)发出,含会议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要素 [29][30]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记录等7项要素 [48][49]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实施结果需向股东会报告,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 [71][72][74]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应及时修订 [76][77]
北辰实业: 北辰实业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BEIJING NORTH STAR COMPANY LIMITED,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4] - 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日,由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注册号体改生【1997】32号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6702亿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4][6] 股权结构 - 总股本33.6702亿股,其中内资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持股11.7547亿股(占比34.91%),H股7.0702亿股(21%),A股14.8453亿股(44.09%)[16] - 股票分为A股(人民币普通股)和H股(港币计价外资股),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公司集中存管 [20]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物业投资与发展、会议展览、商业零售、酒店经营等多元化领域,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住宿餐饮服务、文体娱乐等14大类 [11] - 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方针,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11]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9名成员含3名独立董事)、党委和纪委 [50][52]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党委书记原则上由董事长兼任 [5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可授权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 [60] 重要治理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0] - 单一股东持股超30%时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55][56]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9]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6类,回购后需在10日至3年内注销或转让 [2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6] - 股东名册分为境内存放正本和境外副本(香港),两者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39]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等9项权利,同时承担守法合规、禁止抽逃出资等义务 [45][47]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 [26][27] -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32][37]
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5 18:46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批准)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 减资和回购股份 第五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股东会 第八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九章 党的委员会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章 公司经理 第十三章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内部审计 第十五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六章 保险 第十七章 劳动管理 第十八章 工会组织 第十九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二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一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二章 通知 第二十三章 附则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北京北 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5 1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地位及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执行机构 第四章 董事会内设机构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表决和决议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备案 第八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第九章 附则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 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 本公司的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 依据。 1 目 录 2 第二章 董事会的地位及职权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