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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 2024年度独立董事朱黎庭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7:18
文章核心观点 2024年度独立董事朱黎庭全面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 [1][7]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朱黎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 [1] - 朱黎庭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专业判断,无影响独立性情况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朱黎庭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应参加股东大会3次,亲自出席1次,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2] - 朱黎庭对公司议案和资料充分审阅,积极参与会议交流讨论,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关注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 [2] - 朱黎庭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和披露符合法定程序,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朱黎庭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相关会议,无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提供合理化建议 [2]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朱黎庭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事项审查,深入了解讨论重大事项并发表表决结果 [3]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探讨交流,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3]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 朱黎庭定期到公司现场办公考察,与管理层多种方式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外部影响 [4] -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配合支持工作,保障其知情权,不妨碍职责履行 [4]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 公司按要求编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报告,准确披露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4] - 朱黎庭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5]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 朱黎庭认为立信能遵循执业准则,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 [5]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公司聘任陆志祥为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5] - 朱黎庭认为聘任程序规范,被提名人具备资格能力,无不得任职情形 [6][7] 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任徐智杰、罗妍为副总裁,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7] - 朱黎庭认为提名、聘任程序规范,被提名人具备资格能力,无不得任职情形 [7] 总体评价和建议 - 朱黎庭客观公正独立履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公司对其工作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7] - 建议加强与公司各方沟通,督促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客观性 [8]
广电电气: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7:0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3]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具体内容 -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4,727,239.13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89,574,319.70元 [1] -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若总股本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分配总额 [1][2]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53,675,319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9,757,272.33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79.97% [1] 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79,271,816.99元,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 - 给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回购注销总额、净利润等具体指标数据 [2]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情况 - 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监事会意见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认为符合规定和公司情况,有利于长期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
广电电气: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7:08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并一致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1] - 由监事会主席王文军召集并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合规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监事会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符合规定,信息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载等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长期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情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重大缺陷,制度涵盖各环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4] 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5]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5]
广电电气(601616)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6 16: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0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266 号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 电气)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
广电电气(60161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6 16: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309 号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电电气)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广电电气董事会的责任。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电电气于 ...
广电电气(60161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朱黎庭述职报告
2025-03-26 16: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朱黎庭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 审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材料,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 相关会议。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黎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现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
广电电气(60161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张爱民述职报告
2025-03-26 16:3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张爱民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 审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材料,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 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 ...
广电电气(60161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唐斌述职报告
2025-03-26 16: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唐斌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 审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材料,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 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清华五道 口金融学院 EMBA;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首席投资官,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
广电电气(601616) - 关于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3-26 16:30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2024年聘请立信所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任为大华所[1] 立信所数据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 -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3] - 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3] - 截至2024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3] 涉诉情况 - 金亚科技案中,立信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涉诉金额尚余500万元[4] - 保千里案中,立信所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涉诉金额1096万元[4] 执业处罚 -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5]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胡宏近三年承做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10家次[6] -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灵丹近三年签署3家次[6] -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6] 审计评价 - 2024年度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相关部门,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6][8] - 制定详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10] - 制定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对客户保密信息严格保密[10] - 审计中考虑敏感信息处理及归档管理并有效执行相关措施制度[10] - 公司认为立信所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公允、规范有序、勤勉尽责[10] - 立信所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报审计相关工作[10]
广电电气(601616)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6 16:30
会计政策 - 公司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会计政策变更[4] -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变更对财务无重大影响[2][5] 费用数据 - 2024年主营业务成本售后费用1410112.79元[5] - 2024年销售费用售后费用 - 1410112.79元[5] - 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售后费用1067611.95元[5] - 2023年销售费用售后费用 - 1067611.95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