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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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601616)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26 17:31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5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 | | --- | --- | --- | --- | | | | | 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1 | 1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 | --- | --- | --- | | 13 | 《总裁工作细则》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 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 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1年,不能随时 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办法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管理办法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保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而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协调内、外部审计的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 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 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3 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5-26 17: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广电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机构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事务代表予 ...
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6 17: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合规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