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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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正良)
2024-03-25 22:09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3][5] - 2023年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等3类委员会会议[4] 关联交易 - 2023年3月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价格合理[5][6]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底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6] - 2023年末未发现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6] 人员与审计 - 2023年高管提名和薪酬计算符合规定[7] - 2023年9月聘任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8] 信息披露 - 2023年按期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9次[8] - 2023年参加多次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交流[10]
招商南油:关于招商南油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3-25 22:09
财务审计 - 信永中和对招商南油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财务数据 - 存放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年初83393587.25元,本年增690665374.4元,年末4420016.2元[10] - 向招商局财务公司借款年初24707456.72元,本年增20180695元,年末58853590元,利息收入4739121.4元,支出27929185元[10] - 长期借款年初24707456.72元,本年增20180695元,年末58853590元[10]
招商南油:招商南油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5 22:09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1] - 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议案[1] - 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2] - 信永中和认为报表按准则编制且内控有效[2] -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审计独立客观公正规范[3]
招商南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平)
2024-03-25 22:09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担保情况 - 截至2023年底,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6] 业绩公告 - 2023年发布2022年和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无变更[9] 审计聘任 - 2023年9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年报、内控审计机构[9] 报告披露 - 2023年度按期披露定期报告4次,办理临时公告39次[9]
招商南油:招商南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5 22:09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内控重大缺陷[4][5] - 已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4] 用户数据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100%[8]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完善规范内控,强化监督检查[17] 其他新策略 - 报告期内建立并执行内控体系达目标[17] 内控情况 - 内控审计意见与评价结论一致[8]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0][11] - 报告期财务报告一般缺陷6个,非财务9个[15][16] - 上年度7个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有效整改[16]
招商南油:招商南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25 22:09
业绩总结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招商南油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2023年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为1000000元[8] 资金往来数据 - 2023年所有关联方年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242938375.40元,累计发生额538706540.34元,偿还累计发生额724064027.19元,年末余额57580888.55元[8][15] - 存放于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年初余额83393587.25元,本年增加3690665374.47元,减少3059638945.46元,年末余额714420016.26元[10] - 向招商局财务公司借款年初余额1024707456.72元,本年增加520180695.31元,减少786034561.04元,年末余额758853590.99元,利息收入4739121.40元,短期借款利息支出27929185.85元[10] 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往来 - 上市公司子公司2023年年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88240480.30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51721947.29元,偿还累计发生额312937748.96元,年末余额27024678.63元[8] - 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5070690.07元[13] -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1739099.48元[13] - 东营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875717.57元[13] - 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0[13] - 中国外运东北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0[13] - 上海招商明华船务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0[13] - 南京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62817.56元[14]
招商南油:招商南油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22:09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招商南油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招商南油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4] - 2023年12月31日招商南油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招商南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德全)
2024-03-25 22:09
独立章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周德全为招商局南 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招商局南京油运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招 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将尽快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相关规定: ...
招商南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3-25 22:09
公司结构 - 招商局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招商局集团出资25.5亿元占比5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出资24.5亿元占比49%[2] 业务制度 -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及结算业务制定多项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多级授权审批和网上对账功能[9][10] - 结售汇业务制定多项制度,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多部门协同负责不同环节[11] - 信贷业务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对自营贷款等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12] 风险把控 - 自营贷款发放执行三查制度,审批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根据风险水平要求不同增信方式[14] - 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从多方面把控[15] - 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从多方面把控[15][16] - 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根据客户情况确定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17] - 中间业务开展委托贷款等,不代垫资金,不承担资金风险[18]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79.60亿元,所有者权益67.21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510.83亿元,利润总额4.07亿元,净利润3.12亿元[23] 监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充足率15.08%等多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27]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局集团在公司存款127.41亿元,贷款无;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在公司存款17.6亿元,贷款无[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余额7.14亿元,占公司总存款比例23%;贷款余额7.59亿元,占公司总贷款比例40%[30] 安全保障 - 公司网络分区功能划分,采用多级安全防护设备隔离防御等确保网络安全[21] 合规经营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和信贷业务方面较好控制风险[22] -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原则,按相关法规和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24][25] - 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1] - 公司对在招商局财务公司业务情况自查,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延迟付款情况[30]
招商南油: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5 22:09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李玉平、田宏启和胡正良。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 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李玉平、田宏启和胡正良的任职经历及个人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 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