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6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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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18:1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每股11.86元,募资749,999,999.64元,净额731,055,624.42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手续费支出7,192.60元,利息及理财收益50,691,467.66元,募资余额476,990,245.61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资账户余额30,990,245.61元,购买投资产品446,000,000.00元[3] - 2025年可将不超4.8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项目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304,749,653.87元,本报告期投入17,297,094.37元,含置换自筹资金98,249,113.23元[8] -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41.69%[21] 项目进度与调整 - 2024年12月13日决议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6年12月[15] - 公司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22]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无违规情形[1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2]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22] 投资收益情况 - 光大银行2024/12/27起息471,5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2.10%,获收益2,475,375.00元[13] - 光大银行2025/3/27起息474,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2.05%,获收益2,429,250.00元[13] - 光大银行2025/6/27起息446,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1.95%,未到期[13]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8-28 18: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83,237,774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在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2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44] -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56] 审计与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4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6] 章程相关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1]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修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61]
爱普股份(603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众
2025-08-28 18:1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可任职[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可担任[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无资格[3] - 近36个月受处罚者不得担任[3]
爱普股份(603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锡昌
2025-08-28 18:1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比例及股东任职亲属有独立性限制[2] - 近12个月、36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其他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5] - 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8]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8:17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4] - 现场会议13时30分开始,地点为上海静安区江场西路277号北上海大酒店3F宴会厅[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3][4] 议案相关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5][6] - 议案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6]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4至议案5[7]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10] - 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 - 11日[11][12] - 股东投票规则及计票方式[20]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6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 时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3 时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6 人, 通讯出席 3 人(董事陶宁萍女士、董事卢鹏先生、董事章孝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爱普香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07
股东会投票方式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按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2]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 数据提供与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全部股东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 股票名义持有人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9] 投票时间与表决规则 - 现场股东会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1]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12]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12] 投票统计与披露 - 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信息公司向公司发送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公司可委托合并统计[16]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1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披露[18]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细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0] - 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