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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5: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候选人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0] - 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占比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 任职不符资格,30日内辞职,未辞董事会2日内启动免职程序[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19][2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0]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董事会等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31] - 上市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3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 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3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34]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1][32]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5]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024年9月3日为过渡期截止日[37] - 过渡期内不一致事项应逐步调整[37]
可川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8 15:47
董事会提名 - 提名杨瑞龙、肖建、刘建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工作经验[2] - 刘建峰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8]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无影响独立性相关情形[7] - 被提名人未受相关处罚、谴责或批评[8]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8] 股东关联限制 - 被提名人非特定股东及亲属[6]
可川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 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 |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内容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2 | 月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 13 | 日 | | | 九次会议 | | | | | | | |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 |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3 | 年 | 3 | 月 | 第二届监事 ...
可川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5:44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1]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3]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2] - 公司出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交易文件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1年[18]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数量多,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1]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1] - 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讨论前表明回避,未表明的董事会召集人应告知并记录[22]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表决前表明回避,未表明的会议主持人宣布回避,不服可提异议但不影响表决[23] - 违背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表决票无效,若关联交易已实施应赔偿公司损失[25] 监督与职责 - 监事会应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等情况进行监督[25] - 首席执行官、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循“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原则[25] - 首席执行官决定的关联交易需在3日内报告董事会作事后审查[25] - 首席执行官应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25] - 首席执行官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处分[25] - 董事会不履行报告义务股东大会可给予处分[25] 其他规定 - 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时个人只能代表一方[26] - 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控股股东等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26]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等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并及时调整[28]
可川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15:44
审核情况 - 审计单位对可川科技2023年度相关汇总表专项审核[3] - 审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4] - 审核认为汇总表与财务报表重大方面无不一致[4] 资金情况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各关联方均无占用[8]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各关联方均无往来[8] 报告信息 - 审核报告2024年4月25日出具[6] - 报告编号为众环专字(2024)3300118号[3] - 报告仅供2023年度年报披露使用[6]
可川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建)
2024-04-28 15:44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亲属[5]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6]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7]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其他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 声明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1]
可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4
会议信息 - 苏州可川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报告及方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4][5]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10] -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全赞芳和张艺阳为候选人[11][13]
可川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8 15: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成 员为独立董事王亮亮先生、独立董事王世文先生和董事朱春华先生。报告期内, 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主任委 员王亮亮先生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财务与会计系主任,为资深会计 专家。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 会议时间 |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内容 | | --- | --- | --- | --- | | 2023 年 3 | 月 14 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 | 1.《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 | 2. ...
可川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5: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1/9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 ...
可川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5:4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3]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9]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11]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人员列席[11]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