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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通(60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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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通(60306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董事选举适用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及特定情形下选董事[2] 候选人提名规则 - 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8]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选票计算规则 - 选独立董事时,选票数=持股数×应选人数[12] - 选非独立董事时,选票数=持股数×应选人数[14]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2[16] 缺额处理规则 - 当选人数不足但超2/3规定人数,下次股东会补选[16] - 不足2/3规定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二轮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6] 票数相同处理规则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二轮选举,仍不能则下次另选[17]
金海通(603061) -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1 1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5] - 持股5%以上股东申请需报送书面材料,经审核与确认[7][8] - 决定后登记信息并提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 - 特定情形下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应及时披露[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4]
金海通(60306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委托理财资金 - 用闲置资金,不与非正规机构交易,以公司名义设账户[3] 额度与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为经办部门,负责审核、筹资等工作[5] - 审计部为监督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6] 操作流程 - 选合格受托方签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8]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异常及时报告[9] - 财务部选产品,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到期及时回收本金及利息并账务处理[11] - 年末根据盘点对可能减值投资提意见处理[15] 信息披露 - 不得借委托理财规避义务,特定情形及时披露[17]
金海通(6030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档案管理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记录信息[11]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档案信息[12] - 报送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等相关人员[14] - 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7]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8]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4] - 内部违规视情节处罚并报送备案[32] - 非公司内部违规提请监管机构处罚并保留追责权利[33]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5]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3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7]
金海通(6030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任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官网发布选聘文件[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5] 改聘相关 - 出现六种情况应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公司改聘[2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冲突按最新规定[22]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23][24]
金海通(60306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 关联交易定义与原则 - 关联交易指公司等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7]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0]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拟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关联交易金额相关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1]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决策程序[7]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合同[11]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7]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22]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 公司按同等交易条件向特定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28]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28]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28]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在各自权限内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并遵守回避制度[30]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应事前批准,特殊情况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31] - 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的公司有权终止[32]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3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金海通(6030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高管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负责对外公布信息[3] 保密与授权 - 董事、高管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未公布前负有保密责任[2][3] 报告与监督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意见,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3][4]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关联交易 - 公司应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
金海通(60306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投资审议 - 6种情形对外投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10][11] - 3种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涉及保证金等[12] - 6种情形对外投资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14]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重大投资项目分析监督[19]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19] 投资流程 - 项目初审通过后总经理按权限逐级上报[21]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监督[21]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23] - 核销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证明文件[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金海通(60306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3] - 上市公司“财务资助”交易有审议和披露要求,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额外要求[5] 资助流程与管理 - 提供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审计部审核[8] - 审批通过后,证券事务部披露,财务部经办并签协议[8] - 财务部跟踪监督,审计部审计并报告[8]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金海通(6030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01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应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3] - 自筹支付募投困难费用,6个月内可置换[15]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可再开展[1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单次不超12个月[19]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21]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超10%,股东会审议[21]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30]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编报披露,年度审计请会计师鉴证[30][31]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31]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募投项目变更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25] - 变更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原因、新项目情况[22] - 转让或置换项目需公告原因、已用资金、完工程度[2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7]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7] - 董事会解释制度,可修改报股东会批准[37]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