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控智造(60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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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会议组织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7] - 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送达,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8] 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和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1]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3]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制定选聘制度规范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2] - 选聘需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3] 选聘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履行多项职责[5] - 可选用多种方式选聘,续聘可不公开[5]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7] 解聘与披露 - 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等审议,股东会决定,提前30日通知[9] - 拟改聘应详细披露情况,每年披露履职监督报告[11][13] 文件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3]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意见报告,建议撤换[3] 工作小组 -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设副组长1至2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生效时间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25年7月25日生效[15][16]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6] - 减持特定股份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不超2%[6] 离职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在多个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12] - 减持计划完成或未完成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14] 其他规定 - 董秘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股份数据信息[15]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可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15]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订[18] - 制度于2025年7月25日由万控智造董事会发布[19]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交意见,建议撤换[3] - 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9]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0]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6]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6]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6]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6] - 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报告[7] - 出售产品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报告[7]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8] 股份变动报告 - 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1%、5%应告知董事会[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分达成初步交易方案等三个阶段[1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进展[13] - 各部门经分管领导审核,子公司经主管领导审核[1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组织披露或提请审批后披露[14] 责任人与保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内部报告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收集报告[17] - 联络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事务部备案[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8]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6] - 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16] 管理层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9] -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8] -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以外的管理人员[10] 监督与追责 - 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的高级管理人员[14] - 总经理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赔偿[12] - 违法违规追究法律责任[2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请董事长决定[19] - 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19] -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记录,董事会秘书保管[20] 报告与薪酬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检查[22] - 重大事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2]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3]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5] - 完成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1]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委员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3]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交意见视为不能履职[3]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一致[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召集人选举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4] 履职要求 - 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8] - 委员连续二次未参会且未提交意见视为不能履职[4]
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8:4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及其董高、股东等相关主体[3]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 公司及董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信息沟通限制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未公开重大信息处理 - 公司因特殊情况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8] 重大信息分析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提请披露[8] 公开承诺披露 - 公司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9] 未达标准事件披露 - 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公司应比照制度披露[9] 信息保密与交流制度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和规范信息沟通交流制度[9] 信息披露文件发布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2] 定期报告编制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18]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18]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股份质押等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25] 股东及实控人情况变化披露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委托持股信息告知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共同投资披露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按规定披露公告并报备[26]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29] 临时报告披露流程 - 公司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通报,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文稿并审查,董事长审阅修订[30] 与外界沟通要求 - 公司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30] 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拟定,董事会秘书审核[32] 重大事件告知与配合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3] 重大信息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时间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33] 公开信息文稿审批 - 公开信息文稿对外披露需经七步内部报告和审批程序[34][35]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38] 信息披露制度培训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重要股东[39] 董事职责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查制度[41] 高管信息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进展等信息[41]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相关人员及特定机构人员等[43][44] 信息保密责任 - 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4] 内幕信息控制与利用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45] 豁免披露申请 - 公司可因信息属国家机密等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45] 信息难以保密时披露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5] 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按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不另立账簿,资产不存于个人账户[46][47] 财务管理与监督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部门监督[47] 子公司信息报告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报告责任,重大事项书面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48]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管理[50] 信息披露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52][53] 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