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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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7:16
信息披露时间 - 预计无法按规定时间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2] - 符合条件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12]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差异大或有方向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5]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原则[4] - 披露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6] - 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 财务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审计[16]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17] 信息披露流程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4]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4]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1]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临时公告在出现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证券投资部编制,经审核签批后披露[29] 监督与责任 - 内审部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解聘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5]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报告中披露[35]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36] - 相关人员对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8] - 内幕信息相关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38] -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8] - 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38]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8]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40] - 内部信息披露当事人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40] - 非内部人员违规公司保留追究权利[40] - 聘请人员不得擅自披露信息,违规需担责[40]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批准后生效[42]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7:16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2]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履职要求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不得任职情形,部分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部分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5] -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获任命后1个月内签承诺书并报送,声明变化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7] 职责权限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等多项职权,资金等权限按授权管理制度执行[8][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主管工作并担责[9]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10][11] - 财务负责人应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拒绝关联人侵占指令并报告董事会[11] - 董事会秘书职权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执行[20]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3] - 总经理办公会常会每月召开一次[20] - 有特定情形时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通知需提前一天发出[22] - 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24] 信息披露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总经理或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信息[14] - 高管发现公司相关方涉嫌违规应及时报告并核查[15] 绩效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25]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5]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25]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7: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任职与解聘 - 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含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 - 候选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解聘需充分理由,离职或辞任应向交易所报告[11] 职责与代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7]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其他规定 - 细则未尽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按新规定修订[1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和修改[15]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7: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有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选举前应披露候选人情况[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相关内容[1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4][2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审议并披露[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2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 召集人提前三日发会议资料[27]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7]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7: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 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7:16
董高减持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董高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5]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董高信息申报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4]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4] 董高交易禁止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8] - 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8] 违规责任追究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高责任,方式包括处分、赔偿、刑责等[16] - 董高及其配偶禁售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追究责任[16] - 董高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处分[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1 17:15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1 楼会议室(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7 日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至2025 年 1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1 17:15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 1 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
化学纤维板块11月21日跌4.39%,新乡化纤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2.3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21 17:33
板块整体表现 - 化学纤维板块在11月21日较上一交易日下跌4.39%,跌幅远超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2.45%,深证成指下跌3.41% [1] - 板块内个股普遍下跌,领跌股为新乡化纤,跌幅达8.59% [1] - 板块整体成交活跃,多只个股成交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例如皖维高新成交额达6.74亿元 [1] 个股价格与成交 - 新乡化纤收盘价4.47元,下跌8.59%,成交量86.40万手,成交额3.94亿元 [1] - 汇隆新材收盘价28.15元,下跌8.49%,成交量4.56万手,成交额1.34亿元 [1] - 皖维高新收盘价5.91元,下跌8.09%,成交量111.55万手,成交额6.74亿元 [1] - 恒申新材收盘价5.05元,下跌8.01%,成交量34.29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1] - 优彩资源收盘价7.43元,下跌6.19%,成交量10.88万手,成交额8243.46万元 [1] 板块资金流向 - 化学纤维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状态,净流出金额为2.36亿元 [1] - 与主力资金流向相反,游资资金净流入1.33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3亿元 [1] 个股资金流向详情 - 华峰化学主力资金净流入969.65万元,净占比3.38%,但游资净流出1443.11万元 [2] - 蒙泰高新主力资金净流入878.29万元,净占比高达12.76%,游资净流入330.18万元 [2] - 聚合顺主力资金净流入751.78万元,净占比7.23% [2] - 泰和新材主力资金净流入508.13万元,游资净流入740.81万元 [2] - 南京化纤游资净流入显著,达1172.37万元,净占比11.84% [2] - 新乡化纤主力资金净流出354.86万元,但游资净流入348.22万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