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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6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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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8-27 16:2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9月5日14点30分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12]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公司会议室[12] - 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超3次,每次不超5分钟[8]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以第一次为准[7] - 现场会议记名投票,未填等视为弃权[8] - 审议4项议案,含变更股份总数等[5] 公司制度与选举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条款[13] - 开展董事会换届,提名葛泰荣等7人为董事候选人[15][23] - 开展监事会换届,提名饶蕾、杨鸣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0] 人员任职信息 - 曹梅盛等多人自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相应职务[18][19][20][21][26] - 饶蕾、杨鸣有相关工作履历及现任职务[32]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8-23 17:23
股东持股 - 郑敏敏、戴冬雅分别持有公司8,875,866股,各占总股本2.44%[2] - 郑敏敏、戴冬雅合计持股17,751,732股,占总股本4.88%[4] 减持计划 - 郑敏敏、戴冬雅拟在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7日分别减持不超过2,210,000股,各占总股本0.61%[2] - 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5] 减持承诺 - 郑敏敏、戴冬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股,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7][9] - 郑敏敏承诺担任董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7] - 戴冬雅承诺在郑敏敏担任董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9] - 郑敏敏、戴冬雅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10]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除权、除息相应调整)[11] - 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11] 减持方式及披露 - 减持方式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11] - 集中竞价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计划,其他方式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计划[11] 其他 - 未履行减持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12] - 减持期间股本变动,减持数量及比例相应调整[12] - 减持数量和价格因市场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14]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5] - 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规定并及时披露信息[15]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19 18:55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会议,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会议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时,临时会议应当在两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应当报 ...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19 18:55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 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浙江荣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19 18:55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07400.00万元,净额97005.46万元[1] 未来展望 - 公司拟用不超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有效[5] 新策略 - 投资安全、流动好、期限不超12个月产品,不得质押[7] - 2024年8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4]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到期归还专户[10]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18:55
会议信息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8月9日通知送达,8月19日召开[2] - 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均3赞成0反对0弃权[3][5][6][8] 人员提名 - 提名饶蕾、杨鸣为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 委派曹梅盛担任荣泰科技(泰国)董事[8] 选举安排 - 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提交股东大会,用累积投票制[8]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9 18:55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 308 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5 日 至 2024 年 9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19 18:5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 ...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8-19 18:5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始终处 于受控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 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在控股子公司履行职务时, 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有关事项所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如下分工承担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或负责子公 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提出。 (二)董事会秘书及所属机构负责拟定或审核投资协议、控股子公司章程; 负责与外派董事、监事日常联络;负责收集汇总控股子公司报送的其董 ...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8-19 18:5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 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 配合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第二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以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