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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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2024-01-24 18:17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 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 会将延期换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 延。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 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1 ...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24 18:17
人事变动 - 2024年1月24日公司聘任朱海东为董事会秘书[1] - 朱海东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朱海东有20年以上汽车行业经验,曾任多公司财务要职[4] - 截至公告日,朱海东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1]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洪民、朱海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2-11 20:41
违规情况 - 2023年11月11日科华控股披露公告表述与实际不符[2] - 公司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 - 陈洪民、朱海东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2023年12月5日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2][4] 后续要求与权利 - 公司需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3] - 可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3] - 可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3]
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12-08 17: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65 号 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科华控股,A 股证券代码: 603161; 陈洪民,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朱海东,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 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科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陈洪民、朱海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6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23 年 11 月 11 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控股或公司)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中有关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 异议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 1 第 2.1.4 条、第 2.1.5 条等有关规定。根据《警示函》的认定,陈 洪民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海东作为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信息 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 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 ...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08 16:10
违规情况 - 公司因2023年11月11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董事长陈洪民、代行董秘职责的朱海东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 后续措施 - 公司应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改进计划 - 公司将加强人员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3]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023-12-04 19:46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 99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于成永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 对。 2023 年 11 月 8 日 特此决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成永、毛建东、王志新 ...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04 19:44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1]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强,诚信良好[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 审计委员会信息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于成永、毛建东、王志新[2] - 审核意见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2]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7 19:37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5] - 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99号公司会议室[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5名[4] - 出席股东持表决权股份总数49,386,400股,占比37.0213%[4] 表决情况 - A股股东同意票数49,386,400股,比例100.0000%[7] - 5%以下股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票数6,690,340股,比例100.0000%[7] 人员出席 - 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8] - 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8] 见证律所 -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是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10]
科华控股: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7 19:37
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控股")的聘请,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科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 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 ...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20 19:13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 | 会议须知 4 | |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 99 号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议程: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