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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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2 23:15
收购方案概述 - 卢红萍和涂瀚通过协议转让和认购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收购科华控股控制权,交易分为两期协议转让和一次定向发行 [9][12][18] - 第一期协议转让包括从上海晶优受让17,846,140股(占9.18%)和从陈洪民方受让13,608,539股(占7.00%),转让价格均为16.46元/股 [9][12][18] - 第二期协议转让计划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卢红萍将受让陈洪民方9,766,073股(占5.02%)[9][12][18] - 收购人拟全额认购科华控股定向发行的30,00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10.87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26.1百万元 [12][35][36] 股权结构变动 - 收购前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8,427,330股(占24.91%),为公司控股股东 [9][10] - 第一期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后,收购人持股增至38,178,039股(占19.64%),陈洪民方持股降至34,818,791股(占17.91%)但表决权比例仅12.89% [9][10] - 两期转让完成后收购人合计持股将达47,944,112股(占24.66%)[11] - 定向发行完成后收购人持股比例将升至34.73%,控制权进一步巩固 [12] 收购资金安排 - 第一期转让总价款约517.74百万元(上海晶优部分293.75百万元,陈洪民方部分224.00百万元)[14][21] - 设立共管账户管理上海晶优转让款中的90百万元,专项用于解除股份质押和司法冻结 [14] - 定向发行认购资金326.1百万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35] 收购人背景 - 卢红萍与涂瀚为母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分别担任多家电子科技企业高管及合伙人 [5][6] - 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营连接器、结构件等电子元器件业务,包括江苏翊腾电子科技等主体 [5][6] - 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6][7] 交易生效条件 - 需通过上交所合规性审核及中登公司过户手续 [2][8] - 定向发行需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2][8] - 免于要约收购需获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2][43] 公司治理安排 - 陈洪民方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放弃第二期转让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至交割完成 [9][13] - 陈洪民方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承诺不协助他人谋求控制权 [10][13] - 交易完成后将改组董事会,收购人有权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 [26]
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23:15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卢红萍成为控股股东 卢红萍与涂瀚成为实际控制人 基于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安排 [1] 定向增发方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对象为卢红萍和涂瀚 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 - 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持股比例预计超过30% 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2] 要约收购豁免安排 - 认购对象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股份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豁免条款 [2] - 需经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豁免要约收购 若监管政策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3]
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 2025-08-22 23:15
核心交易概述 - 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11.16%降至1.98%,变动比例达9.18个百分点 [1][4][15] - 本次转让涉及17,846,140股股份,交易总金额为293,747,464.40元,每股作价16.46元 [5][6] - 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降至3,845,279股,持股比例低于5%的重要股东披露门槛 [4][15] 交易主体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2日,注册资本27.6亿元,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为武飞 [2][4]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光伏设备制造、技术服务和进出口业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其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持股超5%的情况 [4] 股份转让具体安排 - 交易分三笔付款完成:首笔117,498,985.76元需支付至共管账户,其中9,000万元专用于解除股份质押和司法冻结 [6] - 第二笔29,374,746.44元支付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过户申请,尾款146,873,732.20元在交割后支付 [7] - 要求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标的股份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手续 [6] 标的股份权利状态 - 转让股份中存在权利限制情况:17,071,445股中仅1,149,939股为无限制流通股,其余12,846,140股被质押、3,075,366股被司法冻结 [12] - 另774,695股转让股份全部为无权利限制流通股 [12] - 交易双方约定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自交割日起转移至受让方 [7] 公司治理安排 - 协议要求交割后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改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方承诺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9] - 过渡期内限制上市公司开展重大资产处置、担保等可能影响交易完成的行为 [9] - 明确交易双方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9] 交易合规性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及中国结算过户登记手续 [1][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行为 [13][15] - 交易文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逾期付款需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11][12]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2025-08-22 22:51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6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洪民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重大事项已取得重大进展,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 况如下: | 603161 | 科华控股 | A 股 | 复牌 | | | 2025/8/22 | 2025/8/25 | | --- | --- | --- | --- | --- | --- | --- | --- |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 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先生的通知, 陈洪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 ...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5-08-22 22:51
资金募集情况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超五个会计年度[2] - 近五个会计年度无配股等募资情况[2] 发行相关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无需编制前次募资使用报告[2] - 本次发行无需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23日[4]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22 22:51
股权变动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3000万股A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4] - 卢红萍8月5日司法拍卖获672336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46%[5] - 8月22日收购人16.46元/股受让上海晶优17846140股,占发行前9.18%[5] - 8月22日涂瀚16.46元/股受让陈洪民方13608539股,占发行前7.00%[6] - 收购人将收购陈洪民方9766073股,占发行前5.02%,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交割[6] - 第一期转让交割后,收购人持股19.64%、表决权19.64%,原实控人持股17.91%、表决权12.89%[7] - 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陈洪民变更为卢红萍,实控人由陈洪民、陈小科变更为卢红萍、涂瀚[7] - 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77944112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34.73%[3]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10.87元/股,采用锁价发行[1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4] - 乙方拟出资3.261亿元认购3000万股股份,乙方一认购2.2827亿元共2100万股,乙方二认购9783万元共900万股[16] - 乙方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23] 协议条款 - 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交报告[28] - 除不可抗力外,一方未履行义务或陈述保证失实应承担违约责任[29] - 因认购产生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时双方公平分担[33] - 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成立,满足相关条件后生效[34] - 因一方实质性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协议并追究责任[35] -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协议[35] 公司业务与战略 - 公司是细分领域头部企业,涡轮增压器壳体产品应用于传统燃油和新能源混合动力车型[37] - 公司积极规划产能扩张等业务,开拓其他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37] - 公司单纯依靠自身积累难以满足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增强资金实力支持长期战略[37]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短期偿债压力大,本次发行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38] - 本次发行后卢红萍、涂瀚持股比例将提升,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3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升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41] -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42] 审批进展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4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43] - 本次发行尚需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同意注册[43]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2025-08-22 22:51
业绩总结 - 2021年年报净利润为 -4,675.63万元[2][3][4] - 2021年扣非净利润更正为 -10,147.93万元至 -6,765.29万元[3][4] - 2021年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利润减少约5,580万元[4] 监管情况 - 2022年6月因2021年业绩预告问题被江苏证监局警示[2][3] - 2022年8月因业绩预告问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3][4][5][6] - 2023年12月因变更事务所信息披露问题被多部门警示[6][7]
科华控股(60316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2025-08-22 22:50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核查意见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4、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做出相 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卢红萍、涂瀚。在本次交易第 一期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卢红萍、涂瀚的持股比例为 19.64%、表决权比例为 19.64%,原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为 17 ...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2 22:50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2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婷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2 22:49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3][4] - 发行价格10.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5] - 发行股票数量30,000,000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6] - 卢红萍认购21,000,000股,涂瀚认购9,000,000股[6]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6] - 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26,1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发行相关议案董事会表决均为9票同意,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5][6][7][8][9][11][12][15][17][19][20]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14] 其他情况 - 本次发行完成后,卢红萍及其一致行动人涂瀚持股比例预计超30%[17] - 公司自2018年首发后,近五个会计年度无其他募资情况[14] - 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准备完成后另行通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