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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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嘉华股份公司章程
2024-04-15 21:3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9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 ...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5 21:3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2023 年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
嘉华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嘉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15 21: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一)日常督导 | 序号 | 督导事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 | 国泰君安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持 | | | | 续督导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 国泰君安己与嘉华股份签订保荐协 | | |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 议,协议中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 | |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交所备案。 | 期间的权利义务。 | | 3 | |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 及项目组人员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 | | 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嘉 | | ...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21:3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副 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21:38
公司代码:603182 公司简称:嘉华股份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21:3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嘉华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华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1: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计划 | 募集资金已累计 | | --- | --- | --- | --- | --- | |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 1 | 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5,335.00 | 9,833.14 | 11,258.29 | | 2 | 年产 3 万吨大豆拉丝蛋白扩建项目 | 11,000.00 | 11,000.00 | 960.21 | | 3 | 东厂区 | 2 | 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 | 17,280.00 | 17,280.00 | 7,261.54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73,615.00 | 38,113.14 | 19,480.04 | 三、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嘉华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21:37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21: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现将山东嘉华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4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 ...
嘉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5 21:3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 ………………………………………………………… | 第 | 10—13 | 页 | 三、附件 | | --- | --- | --- | --- | --- | |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 第 10 | 页 | | |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第 11 | 页 | | | (三)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 第 | 12-13 | 页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353 号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嘉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