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牛集团(603195)
icon
搜索文档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0:5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在认真审阅之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 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 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 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4 年 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4-25 20:55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公牛集团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公牛集团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7、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持股期限不低于1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 次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对应的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25%、25%、25%、25%,解锁时点自公司首次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 2 公牛集团 2024 年特别 ...
公牛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0:55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5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4005 号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公牛集团股 ...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20:55
公司代码:603195 公司简称: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公牛集团(60319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20:55
财务表现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80.28亿元,同比增长14.0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93亿元,同比增长26.2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87亿元,同比增长5.52%[4]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05元,同比增长26.51%[4]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总资产为212.9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77%[5]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8.0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3.98%[14]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9.3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6.52%[15] - 综合收益总额为945,109,510.70元,同比增长28.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8,671,567.41元,同比增长5.5%[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5,206,033.52元,同比下降56.9%[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364,519.98元,同比增长536.7%[19] 股东信息 - 公牛集团前十名股东中,宁波良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3.79%的股份,阮立平持有16.12%的股份,阮学平持有14.12%的股份[9] - 公牛集团前十名股东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包括宁波良机实业有限公司、阮立平、阮学平等[9] 资产负债情况 - 公牛集团2024年3月31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176.61亿人民币,较上期增长7.99%[12] - 公牛集团2024年3月31日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363.54亿人民币,较上期增长6.45%[12] - 公牛集团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总计为212.97亿人民币,较上期增长7.76%[13] - 公牛集团2024年3月31日的流动负债总额为56.26亿人民币,较上期增长10.99%[13] - 公牛集团2024年3月31日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37亿人民币,较上期增长2.71%[13] - 公牛集团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4.34亿人民币,较上期增长6.73%[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0.54亿元,政府补助为3.49亿元[6] 报告内容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未提及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和原因[8] - 公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未涉及股东信息中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的情况[8]
公牛集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20:55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007 号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集团)管理层编制 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牛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牛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公牛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20:5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天健执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 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 下: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20:55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解释 16 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 财政部解释 16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
公牛集团: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20:55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SHANGHAIRENYINGLAWFIR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487 号 20 号楼宝石大楼 705 室邮编:200233 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Tel):021-61255878 传真(Fax):021-61255877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网站:www.renyinglawfirm.com | 第一节 | 引言 3 | | --- | --- | | 第二节 | 正文 4 | | 一、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4 | | |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8 | | | 三、本次回购的批准和授权 9 | | 第三节 | 结论性意见 10 | | 第四节 | 结尾 11 |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1)仁盈律非诉字第 005-07 号 致: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牛集团")与上海仁盈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本所接受公牛集团的委 托,担任公牛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5 20:5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及目的 鉴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 营过程中涉及国际贸易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的 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进行不以投机为 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 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因此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测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易期限自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