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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润股份(6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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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8 18:5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点[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15]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00-15:0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9]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8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8] - 议案于2025年10月27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9] 联系信息 - 信函或传真登记联系地址邮编为215500,传真号为0512 - 52343322[19] - 会议联系人电话为0512 - 52341053,传真为0512 - 52343322[21]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8:51
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 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 熟通润汽 ...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8:49
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 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举行 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10-28 18:48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 - 2023年11月15日首次授予48人1550000股[8] - 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离职对象限制性股票[8][9][10][14] - 2024年7月15日限制性股票价格和数量调整[11] - 2024年9月13日向25人授予542500股[13] - 2023年首次授予调整后43人2394000股,价格7.29元/股[18] - 2024年预留授予调整后24人617400股,价格7.22元/股[18] 解除限售情况 - 2023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5人可解限504000股,占0.32%[16] - 2024年11月13日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504000股,剩1814400股[18] - 本次50人可解限781620股,占0.41%[25][26] - 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解限59.64万股,比例25%[26] - 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解限18.522万股,比例30%[29][30]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业绩目标:营收不低于375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24200万元[20] - 2024年公司净利润24526.81万元,剔除影响后25058.68万元,达成目标[20][23] - 2024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均为A,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21][24]
常润股份(60320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8 18:4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11月15日首次授予48人155万股[15] - 2024年预留授予25人542,500股[18]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4年累计回购注销222,000股[17][18] - 2025年回购注销58,800股,价格调为5.68元/股[19]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 - 2024年净利润24526.81万元,剔除费用后25058.68万元[1][38]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11月12日届满[21]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12月19日届满[31] - 两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为2024年营收不低于375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4200万元[27][35] - 2025年同意为50名激励对象781,620股办理解除限售[20] 其他 - 2023年8 - 9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会议审议、公示等流程[11][12][14][15] - 2024 - 2025年因激励对象变动调整授予登记数量[19]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8:2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6]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关联法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有国家定价用国家定价,无则用市场价格,都没有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8][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的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8]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1]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24]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5]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6]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26]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参照履行披露义务[29]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1]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8 18:2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1987.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97.9722万元[9] - 公司发起人4名,合计持股100%,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08 - 12 - 18[17][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997.9722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诉讼[34][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4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 - 违反规定买入的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7] - 关联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7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7] - 特定情形不能担任董事[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7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8] 交易与决策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9] - 单次出售或收购资产在一定比例内,董事会可自主决定[90][9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达到一定金额,由董事会批准[92] - 不同金额的对外捐赠,分别报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92] 公司组织架构与会议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6][1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3]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6][10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127][128]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9]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6] - 公司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4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4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4][155][156]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存续,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6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6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70] - 控股股东定义[177]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2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全体同意可豁免[11]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或提案,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全体认可[14]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关联交易等有委托限制[17] - 提案通过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议其他[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无法判断,会议暂缓表决并明确再审议条件[31] - 会议可全程录音[32] - 秘书安排记录,含多方面内容[33]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记录[34]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5]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9]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21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 ...
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8:2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0] 三方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应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8]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在6个月内置换[12]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闲置资金管理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披露相关信息[15]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不得变相改变用途[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募集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1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25] 鉴证报告相关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注会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27]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若有违规需公告相关情况及措施[27] 项目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2]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