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搜索文档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1 15:36
公司竞争优势 - 与国内大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能够更好顺应国内大客户"走出去"的需求[2][3] - 公司船舶年轻化、绿色化、高端化,在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2][3] - 设立新加坡子公司作为国际商务中心,利用其全球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优势快速切入市场[3] - 积极引进人才,组建专业商务和运营团队,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资源和优势[3] - 与高端机构如OSM Thome、保险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合作,为国际船舶运营提供支持[3] 内贸化学品市场运输需求 - 2023年沿海省际化学品船舶运输量完成约4,300万吨,同比增长7.5%[3] - 2024年预计新增化学品船舶运力5万载重吨,涨幅为3.35%[3] - 预计2024年内贸化学品市场运输需求保持稳定增长[3] 外贸业务开展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在营外贸船舶6艘,合计运力9.56万载重吨[4] - 2024年第一季度,外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占总收入的33.54%[4] 期租和程租策略 - 公司倾向于期租和程租相结合的模式运营,在有稳定保障的基础上能直接参与市场[5] - 期租相对稳定,毛利率相对较高,但公司暂时不会考虑全部期租[5] 定增进展及募投项目 - 公司本次定增募投项目为购建4艘化学品船和2艘LPG船[5][6] - 其中1艘8,800载重吨内贸化学品船和1艘5,200m³LPG船舶已于2023年10月份投产运营[6] - 1艘1.30万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和1艘7,500载重吨内贸化学品船正在建造中,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投入运营[6] - 1艘2.59万载重吨外贸甲醇双燃料不锈钢化学品正在建造中,预计2025年下半年投入运营[6] - 1艘3,700m³LPG船舶公司已有运力指标,计划在合适的时间开工建造[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_7-1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5-17 08:17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5 号)(以下 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发 行人""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 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 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兴通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的含义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_7-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5-17 08: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正 | | 文 4 | | --- | --- | --- | | 问题 | 3 | 关于豁免要约收购 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兴通股份")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 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_7-2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4-05-17 08:17
"RSM | 容 诚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9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www.rsm.glohal/china/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9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年 12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5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我们")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兴通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2、本落实函回复中,如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系四 ...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5-09 19:19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投资及被担保人的名称:兴通海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 海象")、兴通海马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马") 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金额: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兴通海象、兴通海马分别投资及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780 万元,合计人 民币 61,56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拟建造船舶的市场考察, 择优确定船舶建造厂商、建造与担保合同的谈判、签署等全部与拟建造船舶相关 的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概述 面对绿色、低碳航运发展大趋势,根据公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_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4-05-09 18:55
"RSM | 容 诚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9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www.rsm.glohal/china/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9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年 12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5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我们")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兴通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2、本落实函回复中,如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系四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_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5-09 18:4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正 | | 文 4 | | --- | --- | --- | | 问题 | 3 | 关于豁免要约收购 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致: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兴通股份")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 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_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5-09 18:44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5 号)(以下 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发 行人""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 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 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兴通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的含义 ...
股份回购持续推进,内外并举单季利润创新高
广发证券· 2024-05-06 13:02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3.86亿元,同比增长13.64%[1] - 公司累计回购A股407万股,占总股本1.45%,累计回购金额达6369.6万元[1]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EPS分别为1.14、1.41、1.69元/股,维持合理价值17.1元/股,维持“买入”评级[1] - 公司2022-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8.4%、57.7%、28.4%、20.1%、20.4%[2] - 公司2022-2026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3.6%、22.3%、26.5%、23.7%、20.1%[2] - 公司2022-2026年EPS分别为0.79、0.90、1.14、1.41、1.69元/股[2] - 公司2022-2026年市盈率(P/E)分别为45.97、18.10、13.26、10.72、8.92[2] - 公司2022-2026年ROE分别为10.1%、11.4%、12.6%、13.5%、14.0%[2] - 公司2022-2026年EV/EBITDA分别为21.47、10.54、8.43、7.37、6.27[2] - 兴通股份2026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预计将达到840百万元,较2022年的249百万元增长237.75%[3] - 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将在2026年达到491百万元,较2022年的206百万元增长138.35%[3] - 兴通股份的资产总计预计将在2026年达到6,325百万元,较2022年的2,941百万元增长114.52%[3] - 公司的营业利润率预计在2026年达到20.1%,较2022年的5.9%有显著增长[3] - ROE预计在2026年达到14.0%,较2022年的10.1%有所增长[3] 公司业务 - 公司内贸稳健成长,外贸处于景气上行区间,有望打造第二曲线[1] 风险提示 - 投资者应注意广发证券及其关联机构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不应仅依据本报告作出投资决策[14] - 本报告仅面向授权客户发送,不对外公开发布,投资涉及风险,过去业绩不保证未来表现[17][18] - 广发证券认为报告资料来源可靠,但不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保证,不承担因使用报告内容而引起的损失责任[19] - 未经广发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载、引用报告内容[23]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30 16:35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0/9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10/8~2024/10/7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 5,000 万元~8,000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072,473 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4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6,369.62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08 元/股~17.20 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 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