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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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股份: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0.31%
证券时报网· 2025-10-24 20:45
公司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96亿元,同比增长1.43%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5810.81万元,同比下降40.49%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11.83亿元,同比增长1.8%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1.94亿元,同比下降30.31% [1] - 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65元 [1] 业绩变动原因 - 国内业务因下游炼厂开工率不足导致运价同比下调 [1] - 国际业务因去年同期基数较高,本期运价下跌,短期内压缩行业利润空间 [1] - 公司船舶规模扩大及人员增加导致运营成本上升 [1] - 员工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进一步推动运营成本增加 [1]
兴通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0.31%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19:19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3亿元,同比增长1.8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亿元,同比下降30.31%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同比下降35.64% [1]
兴通股份: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9:06
公司治理与会议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程租-自有船舶占比71.66%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期租占比22.78%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程租-外租船舶占比5.56%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8亿元 [1]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5-10-24 18:47
ESG 制度 - 制定 ESG 管理制度推动可持续发展[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 ESG 工作领导决策机构[8] - 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支持董事会[9]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是执行机构[11] 报告要求 - 评估 ESG 职责履行情况并形成报告[13] - 报告 4 个月内披露且不早于年报[13] - 披露后多渠道宣传 ESG 工作[15]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4 18:47
子公司股权与治理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3] - 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3] - 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4] - 子公司可设1名董事和1名监事分别行使董事会和监事会职权[6] 子公司汇报与审批 - 子公司股东代表和董事会后一个工作日向总经理汇报情况[9] -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分解经济指标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13]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先获批,获批后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4][15] 子公司限制规定 - 未经书面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5] - 未经书面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及提供对外担保[16] 子公司财务与信息 - 子公司分红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子公司按规定时间提交财务报表、报告及预算报告[20] - 公司财务部门指导监督子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20]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经营及财务审计核查并要求整改[20] - 子公司按临时要求提供经营及财务报表[2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4]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子公司不得随意泄露内幕信息[2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向证券部报告[29][31][33] 子公司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存档并报送母公司[37] - 子公司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抄送母公司存档[38][39] 子公司考核与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人是董事、总经理[45] - 公司每年与子公司签订责任书下达考核目标[45] - 子公司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考评管理层[47]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报公司备案[48] - 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拟定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8][49]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8:47
董高人员股份管理 - 申报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任职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6]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9]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9]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0]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股本增加或减少致权益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整数倍需披露[12][13] 股东增持规范 - 权益股份30% - 50%的股东,1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16] - 权益股份达5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适用相关规范[1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7] - 股东增持前持股30% - 50%,增持期限不超12个月且合计不超2%[17] - 原定增持期限过半未达条件需公告原因[18] - 增持前持股超30%,增持后公司披露实施结果和律师意见[18] - 持股超50%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日不得再增[19]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需披露情况[19] - 前次增持届满或完毕可提新计划[19]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股东不得减持[19] 其他规定 - “达到”“触及”持股比例取值为该比例前后一手[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4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50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5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1] 股权结构 - 陈兴明等发起人及雄安和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分别持股44.50%、3.50%等[20] 股份相关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配股利、参与股东会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9][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8][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9]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8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89][192]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18:47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范围[1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未经批准和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18]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18] - 股东讨论重大事项要控制信息知情范围[23]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14] - 知情人档案信息至少保存10年[29] - 重大事项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33] - 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报送时登记并提醒保密[21] - 知情人不得擅自泄露信息、利用信息谋利[18] - 董事等知情人应控制信息范围,不向非业务相关传播[19] - 通过签订协议明确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责任[20] - 定期报告公告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2] 重大事项处理 - 发生重大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27] - 登记备案材料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30]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督促签字,主体应配合[37] 违规处理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39] - 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39] - 涉嫌违法的知情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0] - 发生内幕交易,董事会及时制止、自查并处罚[40] - 发现情况核实后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42] - 知情人违规公司处分不影响监管部门处分[43] - 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按新规定[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3][44]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8:47
独立董事会议决策 - 行使特定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召集与出席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提前3天通知[7]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7]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记录包含重大事项多方面内容[7] - 记录、决议至少保管10年[9]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9] 会议召开方式与制度执行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其他方式[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执行[11]
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8:4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交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