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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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批准[5]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5]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 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审批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审批先由业务部门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9] - 可行性报告草案经内部征求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决策[10][11] 施行时间 - 本办法经股东会通过后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施行[13]
比依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2]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可召开临时会议[2] - 监事提议主席3日内判断提案范围[4] 会议主持与表决 - 主席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主持[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等方式[8] 会议相关规定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9] - 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9]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9] - 会议档案专人保管,资料保存至少10年[9][10]
比依股份: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征集人主体及资格 - 可作为征集人的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4] - 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东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近12个月受交易所谴责不得征集[4] - 董事会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公告决议,独立董事征集须一致同意[6] 征集规则 - 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股东权利[9] - 征集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提交材料给召集人[12] - 征集应依法充分披露信息,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征集文件[14][15] 公告要求 - 征集公告应披露征集人资格声明等内容,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不含部分项[17]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事项,本次授权以最近一期股东会为限[18][20] - 征集人披露公告前提交文件,召集人两日内配合披露[20] 结果披露 - 公司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授权股东人数等信息,征集人配合提供[20] - 征集提案权应在公告披露提案内容,有要求还应披露专项公告[21] - 征集人十日前披露征集结果公告并报送文件,公告应披露相关内容[21] 提案流程 - 征集结果满足要求,征集人十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22] - 召集人收到提案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审议[22] 其他规定 - 公司要求律师对征集人资格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3] - 征集人、公司建立征集档案,保存不少于五年[25] - 明确征集日和行权日定义[26]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废止[28]
比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担保审批规定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3]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批准[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批准且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批准[6] 审议与合同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6] - 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11] 责任与制度施行 - 人员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担责,涉罪追究刑责[18]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上市交易之日起施行[20]
比依股份: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监时,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之积[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监人数之积[8] 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3%以上股东提名[4]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或1%以上股东提名[5]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监事会或3%以上股东提名[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监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少排序当选[14]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0-24 17:46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月11日13点30分在浙江宁波余姚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11月11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 本次股东会审议3项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8][9]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5日[15] - 参会登记时间为11月8日9:30 - 12:00、14:00 - 16:00[19] 其他信息 - 登记地址为浙江余姚公司会议室,联系电话0574 - 58225758,邮箱bydmb@biyigroup.com[19][20]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0月25日[21]
比依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业务需公司审批[4] 外汇衍生品交易规则 - 交易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不得投机套利[6]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和年度累计不超额度[6] - 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并控制规模[7] 审议与披露要求 - 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权限需股东会审议[9] - 亏损或浮动亏损达规定标准需披露[1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日常运作管理,制订计划等[9][11] - 审计部监督,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9][10]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14]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整理移交会计部归档,保管10年[18]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相关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21][22]
比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0]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须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8] 重大事件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事件[18]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披露相关情况[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不得披露未经审议报告[12][13] - 公司按公开等原则对待股东,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33] - 重大事件未披露前保密,难保密或泄露时立即披露[34] - 就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立即披露,协议变更及时披露[35] - 定期报告经草拟等程序,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意见[36] - 重大信息报告等有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38] - 公司可对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严格管理相关事项[41] 违规处罚与制度管理 - 董事等人员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处罚责任人[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修订需董事会批准[4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比依股份(60321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4 17:44
营业收入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19亿元,同比增长51.60%[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80亿元,同比增长17.46%[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80亿元,同比增长17.5%[1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6%[21] 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7.24万元,同比下降30.61%[2,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9.56万元,同比下降42.08%[2,3]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同比下降41.9%[14]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1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5%[21]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9.03万元,同比下降115.84%[2,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4.33万元人民币[23] - 2024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24亿元[16] - 2024年1-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25亿元[16] - 2024年1-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9.89亿元[16] - 2024年1-9月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60亿元[16] - 2024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648,093.46元[24] - 2024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4,054,725.94元[24] - 2024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3,487,613.23元[24] - 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89,482,388.93元[24] 每股收益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同比下降30.77%[3,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同比下降42.55%[3,6]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为25.1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1.54%[3,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8%[3]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13.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8.4%[12] - 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5.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加52.7%[2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负债为13.7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加159.1%[2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为11.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加2.0%[20]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242.35万元[4,5]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979名[8] - 前10大股东中比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69%[8]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18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9] 财务指标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4,515.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1%[13]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416.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13] - 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4,539.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1%[13] -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13.78万元[13] - 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239.90万元[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4,492.34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的3.0%[2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001.51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的0.7%[2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3,459.27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的2.3%[21] - 2024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5.02亿元[16] - 2024年1-9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3.54亿元[16] 其他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的调整[25]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55亿元[18]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7.29亿元[18] - 202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50亿元[18] - 2024年9月30日存货余额为2.52亿元[19]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38,731.02万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72,058.79万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25,884.27万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29,786.73万元[11]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为25,356.12万元[11]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49,108.17万元[11]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付票据为20,397.50万元[11] - 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4,940,659.56元[14]
比依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17:44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4] 会议通知与出席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一日发出[4]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5] 委托与表决 - 董事委托需载明相关内容[7] - 表决意见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9] 结果与处理 - 秘书下一工作日通知表决结果[9] - 无关联董事少于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0] 提案与档案 - 提案未通过无变化不再审议[12]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6]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