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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兴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及商业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总经理)、副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 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 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 ...
恒兴新材(6032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 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
恒兴新材(60327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股东权利,严格履行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共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
恒兴新材(603276)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
恒兴新材(6032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 应选董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
恒兴新材(6032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 保护投资者 ...
恒兴新材(6032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指在规定的时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 ...
恒兴新材(6032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合理、 有效地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业投资机构合作和/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认购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投资基 金份额,与上述专业投资机构进行后续资产交易等; (二)公司出资经营或开发项目;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及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债权投资、委托理财 ...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0-27 18:46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2 | | | | | 原定任期 | | | 是否继续在上 | 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 到期日 | | 离任原因 |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 | 毕的公开 | | | | | | | | | | 承诺 | | 夏志强 | 董事 | 年 2025 | 10 | 年 2026 1 | | 个人原因 | 否 | 是 | | | | 月 27 | 日 | 月 5 | 日 | | | | 具体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夏志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夏志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 产生不利影响。 夏志强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 及保障措施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