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6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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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9:3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 发行总额不超过102,339.50万元[7][30] - 期限六年,按面值100元发行,每年付息一次[8][9][11]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到期日[16]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相关均价、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18] - 有条件赎回和回售条款[22][24]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投资者,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6] 项目投资 - LNG绝热系统项目计划投资49,058.38万元,拟用募资48,161.72万元[31] - 特种罐式储运设备项目计划投资42,296.68万元,拟用募资41,025.82万元[31] - 绿色节能新材料研究中心项目计划投资13,151.96万元,拟用募资13,151.96万元[31] - 项目总投资104,507.02万元[31] 其他 - 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0] - 发行方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十二个月[3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42] - 除部分授权至事项完毕,其余有效期12个月[44] - 审议通过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事项议案[45]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9:31
可转债发行 - 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条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339.50万元[7] - 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8][9]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0]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1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相关均价、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由董事会协商确定[15] 转股相关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董事会可提向下修正方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18] - 转股股数计算方式为Q=V/P,去尾法取一股整数倍[19] 赎回与回售条款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20]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时,持有人有权回售[22] 发行方式 -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相关人士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为特定投资者[24] -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网上发行,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24] 债券持有人会议 - 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等多种情况作出决议[26] -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特定情形下应当召集[27] - 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等可书面提议召开[28] 资金用途 - 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计划投资4.905838亿元,拟用募集资金4.816172亿元[28] - 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计划投资4.229668亿元,拟用募集资金4.102582亿元[28] - 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315196亿元,拟用募集资金1.315196亿元[28] 其他 -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30] - 公司制定了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0][41]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29] -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29]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24-01-29 19:31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QUAR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 388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目录 | | --- | 二〇二四年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审批 机关的审核注册。 1 ...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1-29 19:31
募集资金 - 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102,339.50万元[3] - 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拟用募集资金48,161.72万元[4][5] - 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拟用募集资金41,025.82万元[4] - 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用募集资金13,151.96万元[4] 市场数据 - 2022年全球LNG贸易量同比增长6.8%达4.015亿吨,预计2030年达6.2亿吨[7] - 2020 - 2022年全球LNG新船订单量分别为54艘、85艘及182艘[8] - 2022年我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约409亿元,到2026年有望达808亿元,近五年增速均超15%[31] - 2022年全球湿电子化学品总规模639.1亿元,同比增长6.7%,预计2025年达825.2亿元,2022 - 2025年复合增长率8.9%[31] - 2021 - 2022年我国绝热节能材料产量分别为850万吨、875万吨,同比分别上升7.59%、2.94%[42] 公司业绩 - 2022年公司罐式集装箱业务全球市场份额为15.10%,排名全球第三[34] - 公司目前罐箱年产量超12,000台,其中特种罐箱年产量超2,000台[32] 研发情况 - 截至2022年末公司拥有195名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比重为13.64%[4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310件,其中发明专利58件[15] - 2020 - 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从6003.08万元上升至8331.5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7.81%[45] 项目情况 - 聚氨酯板材生产项目总投资额49058.3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8161.72万元,已取得35亩地土地使用权,计划新增60亩地,建设期3年[17][18][20] - 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总投资额42296.6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1025.82万元,已取得60亩地土地使用权,计划新增26亩地,建设期2年[21][36][37] - 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151.9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3,151.96万元,实施主体为四方节能,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高新区,建设周期3年,备案、环评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38][46][47][48] 其他 - 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6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3项,产品出口超100个国家及地区[16] - 四方节能拥有2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44]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49] - 本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5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将逐步实现,核心竞争力等将增强[51]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2024-01-29 19:31
财务数据 - 假设2024年6月发行完毕,募集资金总额102,339.50万元,转股价格11.22元/股[2][3] - 2023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33,101.93万元、31,277.90万元[3] - 2022年末总股本30,944.12万股,假设2024年末全部未转股总股本30,944.12万股,全部转股40,065.29万股[5] - 假设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持平、增10%、增20%,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1,277.90万元、34,405.69万元、37,533.4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07元/股、1.18元/股、1.28元/股[5][6] 风险提示 -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极端情况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利息,税后利润有下降风险,会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7] - 投资者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会摊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7] 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等三个项目[10] 未来展望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有利于拓展业务广度和深度,巩固市场地位[10] -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条件[11] - 公司采取措施降低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包括完善公司治理[13] - 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预期收益良好,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14] 新策略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16] - 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7]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2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最新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3]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01-29 19:31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102,339.50万元[7][52][54] - 债券将在上交所上市,原股东可优先配售[8][10]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45] 财务数据 - 2020 - 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10,644.76万元、16,876.75万元、30,566.07万元,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19,362.53万元[21][28][31] - 2023年9月30日流动比率2.49,速动比率1.35,合并资产负债率28.9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20.81%[29] - 2023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48.70次/年,存货周转率1.59次/年[29] - 2023年1 - 9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15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 - 0.35元/股[29] - 2020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57%、8.05%、14.44%,平均不低于6%[3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用于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等三个项目[40]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未超募集资金总额30%[54] 风险与措施 - 发行可转债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五项措施防范[58] 合规情况 - 发行定价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符合多项规定[19][38][39][41][42] - 公司不属于需惩处企业范围,不存在不得发行可转债情形[39][56]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2024-01-29 19:28
新策略 - 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2] 其他信息 - 公司最近五年无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交所监管或处罚情况[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3]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1-29 19:28
新策略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 - 发行议案于2024年1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准备完成后董事会另行通知[2]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4-01-29 19: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 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 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 如截至最新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改变,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新一期 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司自 2016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 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 ...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1-29 19:28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二.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