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6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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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17:3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2] - 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临时报告范围 - 公司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等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披露的其他事项[12] 再融资要求 - 公司再融资需按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公告[12]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最近信息披露时段内披露相关公告[4]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全文和摘要披露有不同要求[7] - 公司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8]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同时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8]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1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3]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披露[25] 特定交易审议与披露 - 发生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29][30] 重大事件披露时机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监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1] 子公司信息提交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4]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事件相关会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将决议及文件报证券事务部[34]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39] 股东信息披露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信息披露[4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信息披露[42]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工作[43]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43]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相关主体应按制度进行内部报告[31] 制度实施监督 - 董事会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46] - 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4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制度实施,发现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46]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6] 证券事务部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职责[46]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等工作[47] 内部审计与财务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5]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5]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57]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17:3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部分股东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不得任职[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要求,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在专门委员会履职,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3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提议应被采纳[36] - 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38] - 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9]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7 17:35
审计工作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委员均出席[2] - 2023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机构[3] 审计评估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审计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3] - 认为公司内控运作、财务报告符合要求[5] 未来计划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提升独立性[8]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7 17:35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 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投资种类: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 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 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7:35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马进先生视频参会。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 ...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17:3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薪酬方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充分披露[6] 职责与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等程序[11]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3-27 17:35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 财务制度健全、状况良好,报告真实准确[5] - 关联交易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5] - 内控体系健全,能防范风险[7] - 建立内幕信息登记制度,董监高无违规[8] 2024年计划 - 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核重大决策[9] - 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走势,参加培训[9] - 督促强化内控建设,加强与审计沟通[9] - 加强经营监督、财务检查及担保事项监督[9] 其他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6]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7 17:35
营收与利润 - 2023年度全年营业收入22.29亿元,同比上升10.09%[2] - 2023年度净利润3.34亿元,同比上升9.14%[2] - 2023年扣非净利润3.07亿元,同比上升2.22%[4] 现金流与资产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5.71亿元,同比上升8.37%[4] - 2023年末净资产24.76亿元,同比上升12.27%[4]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0.01亿元,较上期增124.49%[5] 费用与其他现金流 - 2023年销售费用3593.88万元,同比上升20.47%[7] - 2023年投资现金流净额2.36亿元,同比变动-134.41%[8] - 2023年筹资现金流净额-2.61亿元,同比变动-159.50%[8]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17:3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17:35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10]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会议变更与主持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工作日之前公告说明原因[19]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2] - 监事会主席或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监事或董事推举人员主持[31][36] 参会资格与授权 - 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及委托代理人所需证件[23][24]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权等内容[26]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4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审议[44] 选举与决议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50] - 特定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55] 其他规定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5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3]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规定[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