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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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新浪财经· 2025-08-09 10:19
公司投资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1] -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 [1] - 投资行为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类型 [1] 资金用途 - 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多元化证券投资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9 02:52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7名董事全票通过三项议案,包括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制定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2][3][8]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日召开,3名监事全票通过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议案,认为其符合法规且风险可控[13][14] 证券投资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涵盖新股申购、股票、债券及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行为[3][18][19] - 投资目的为优化资金结构并提升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9][22] -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设立独立董事监督机制,定期披露投资情况以防控风险[6][23][24]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潭中油,合并后注销其法人资格并承继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旨在整合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8][28][29] - 本次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对合并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且无需股东大会批准[28][31]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4
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 公司拟以主体身份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合并后湘潭中油将依法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 [1] - 本次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合并基准日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后续将履行相关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 [3] 合并方(和顺石油)概况 - 注册资本1.73亿元,成立于200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赵忠,经营范围覆盖成品油批发零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销售等多元化领域 [1] - 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20.27亿元,负债3.6亿元,净资产16.67亿元,2024年实现营收28.12亿元,净利润2926.58万元 [1] - 业务布局包含传统能源与新兴能源双赛道,涉及光伏发电、储能技术、加氢设施等创新领域 [1] 被合并方(湘潭中油)概况 - 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于2003年4月,主营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销售及仓储服务 [2] - 截至2024年底,湘潭中油总资产5.57亿元,负债4.59亿元,净资产9788.19万元,2024年营收仅29.43万元,净亏损434.06万元 [2] - 经营许可包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资质,但2024年经营规模显著萎缩 [2] 合并目的及影响 - 通过资源整合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3] - 因湘潭中油为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数据已合并报表,本次吸收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3] - 合并后公司将直接承接湘潭中油的业务网络及资产,强化区域市场控制力 [1][3]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赵忠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1] -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议案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1] - 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含投资收益再投资 [1] -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等上交所认可的投资行为 [1]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 [2]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董事会审议通过《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 [2]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优化资源配置 [2] - 合并后湘潭中油将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务由公司承继 [2]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 [3]
和顺石油: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及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行为,但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持有超10%且三年以上的投资除外[1][2] 证券投资原则 - 投资需合法审慎,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不得影响主营业务,资金来源限于自有闲置资金[2] - 必须使用公司名义设立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关联交易需遵守上交所关联交易规定[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除外),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开展证券投资[2] 审批权限 - 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批,其余由董事长决定[3] - 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3] - 审批权限以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规定为准[3] 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制定并实施投资方案,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账务处理[4][5] - 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投资情况并提交报告,审计委员会可随时调查跟踪,独立董事有权检查资金使用[4] - 违规操作导致损失需追责,董事会需持续监控异常情况并及时披露[4] 信息披露要求 - 投资信息需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达到标准必须披露,包括目的、金额、资金来源、审批程序等[5][7] - 定期报告需披露投资损益,出现较大损失需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5]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6]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后生效[6]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彭慕俊主持 [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通知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1] - 证券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已履行必要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控制风险并优化投资结构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 公告文件 - 备查文件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和顺石油: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1
公司公告 - 和顺石油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2]
和顺石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0
公司动态 - 和顺石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2]
和顺石油股价微涨0.48%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搜狐财经· 2025-08-08 20:56
股价表现 - 截至8月8日收盘报16 90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 08元 涨幅0 48% [1] - 当日成交量为31559手 成交金额达0 53亿元 [1] 业务结构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成品油零售和批发业务 [1] - 2024年财务数据显示零售业务占比55 48% 批发业务占比43 07% [1] 公司治理 - 8月8日召开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审议通过《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议案 [1] 资金流向 - 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8 22万元 [1] - 近五日累计净流出52 15万元 [1]
和顺石油:8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8 18:48
公司动态 - 和顺石油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2] 财务数据 - 2024年1至12月和顺石油营业收入构成中零售占比55.48% [2] - 批发业务占比43.07% [2] - 其他业务占比1.4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