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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2023-08-30 18:08
关 于 永 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沪 市 主 板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二 轮 审 核 问 询 函 的 回 复 天 职 业 字 [2023] 43843 号 目 录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1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4384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 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59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发行人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或"永臻科技")的申报会计师,会同永臻科技、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2023-08-30 18:0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〇二三年八月 8-1-1-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347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 份"、"发行人"或"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 荐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 计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律师")等有关中 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并根据要求对《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披露, 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名词释义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8-25 18:1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0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0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八月 | 第一部分 | 引 言 2 | | --- | --- | | 第二部分 |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4 | | 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6.关于募投项目" | 4 | | 二、《第二轮审核问询函》"7.关于研发负责人离职" | 6 | 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8-25 18:15
关 于 永 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沪 市 主 板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二 轮 审 核 问 询 函 的 回 复 天 职 业 字 [2023] 42780 号 目 录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1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 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59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发行人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或"永臻科技")的申报会计师,会同永臻科技、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8-25 18:1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〇二三年八月 8-1-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59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保荐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 际"、"会计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律师")等 有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对《审核问询函》提出 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并根据要求对《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披露,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名词释义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