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60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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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股份(6033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资金置换与支付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募集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等确有困难时,可用自筹资金支付并在六个月内置换[17] 三方协议相关 - 三方协议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0]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之后可使用募集资金[9] 资金管理与使用期限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8] 超募资金与用途变更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 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2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永臻股份(6033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 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 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 设立形式包括: 第五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本制度规定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 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 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提 供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和 ...
永臻股份(60338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21: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永臻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 ...
永臻股份(6033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 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
永臻股份(60338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7 21: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重 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九条 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授权控制)、 人力 ...
永臻股份(60338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控制,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以下简称"所属公 司")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行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 大利益。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委托理财。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投资;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 ...
永臻股份(603381)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13MA1MQRCD7L。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931.41 万股,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z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 99 号,邮政编码:213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725.6326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 ...
永臻股份(60338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21:04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总经理任免[8]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审计检查内容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3]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环节[12] - 内部审计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内部控制报告 - 公司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需作专项说明[20] 子公司管理与制度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存在多级下属企业应完善各级管理控制制度[20][21] 人员管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4]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永臻股份(6033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21:04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金额占比及盈亏性质等标准[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有财务信息及金额占比标准[7] 责任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9]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0]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有重大差错时财务部门处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12] 信息更正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审计或鉴证[12] - 前期财务报告信息更正按规定披露[12] 公告披露 - 年报信息披露问题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4]
永臻股份(603381)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的印章刻制、启用、作废、 保管、使用的过程。 第三章 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 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业务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印章。 第一条 为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 管理及使用,根据《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管理人员指的是保管印章的专管人员,统一由综合 资源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管理部门指综合资源平台与印章管理人员所在部门。 第四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作废 第六条 印章的刻制: 1、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刻制。 2、除董事会印章外,公司所有印章由综合资源平台统一负责刻制。 (二)印章图样变更。 (三)印章损坏、遗失或被窃。 印章的作废应当在遵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印章管理的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既定流程执行。 未经公司批准,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而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