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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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6035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披露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33]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非明显违规事项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15] - 明显违规事项公司应纠正和重新审计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5]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5] 重大诉讼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其他披露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26] - 发行新股或债券按要求披露发行和上市文件[30] - 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31]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1] 披露文件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由证券部保存,期限10年以上[43] 报告编制与披露职责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文稿通报及组织披露工作[3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38] 子公司披露要求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按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4]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报告制度报公司证券部备案审查[45] 商业秘密披露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6]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商业秘密[47]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8] 暂缓、豁免披露流程 - 申请需提交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49] - 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50]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等[5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52]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53]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54] - 各部门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分责任人[55]
神马电力(6035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秘书管理,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9] 信息管理 - 证券部归集信息,各部门配合[11] 沟通渠道 - 设咨询电话,每季度公开答复反馈[11][12] - 建官网设专栏[1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16] - 管理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7] 制度实施 - 为中小股东参会等提供便利[16][17] - 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23]
神马电力(6035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委员[2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20]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9] 业绩跟踪与考评 - 设内部执行小组跟踪高管业绩,需其他部门配合[14]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再由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奖惩方式报董事会[16]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神马电力(6035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6] - 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该会议[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过半数同意[9] - 关联交易等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12] - 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12] - 表决须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12]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1] - 讨论有关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3] 执行时间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
神马电力(603530)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004.449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168.4575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1684575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或承诺期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议后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0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等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通过[10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4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49] 其他 -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设总经理1名,轮值总经理任期为一年,连聘可以连任[127][133]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1]
神马电力(60353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内审部门设置 - 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1] - 内审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务骨干组成审计队伍[17] 内审工作内容 - 工作目的包括监督政策执行、查处违规、强化经营管理[9] - 职责包括检查内控执行、审计经济活动等[13] - 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账目、参加会议等[13][14] - 工作范围包括遵循性审计、风险审计等[20][21] 审计人员管理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等素质并遵守规范纪律[5][6] - 工作成绩显著给予表彰奖励,违规则给予处分[18] 审计流程安排 - 拟订年度和分季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23] - 提前3日下达“审计通知书”,1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23] - 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反馈审计报告执行结果[25] - 被审计单位对决定有异议,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5]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10日内作出处理[25] 舞弊行为处理 - 内审部负责公司舞弊行为检查,出具查处报告并提建议[28] - 总经理按授权决定舞弊案件处理处罚[28] -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预防舞弊主要途径[30] 质量控制措施 - 质量控制重点遵循系统性等4个原则[41] -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贯穿全过程[47] - 建立分级督导和汇报制度[44] 审批与报告 - 审计通知书等由内审部负责人审批,审计报告等报审计委员会领导审批[45] - 编制审计报告须以相关、充分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为依据[47] 特殊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51] - 重要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52] 外部评价 - 外部评价机构由内审部确定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54] - 选择遵循独立、客观、保密原则[54] - 从会计师事务所等选择外部评价机构和人员[55] - 外部评价原则上每4年实施一次[55] - 外部评价人员出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56] - 内审部应对外部评价报告重大问题拟定改进方案[5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6]
神马电力(6035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业绩预告豁免条件 - 预期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上一年年报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期中报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豁免[7] 股东会审议豁免条件 - 交易产生利润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豁免[8]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等九种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议和披露[9] 暂缓、豁免披露要求 - 信息需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且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无异常波动[1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内部审核流程含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提交申请、证券部提交审核、董事长审批等[14][15]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5]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其他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7][19] 制度相关定义 - “净利润”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指基本每股收益[19] 制度实施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21] 配套措施 - 设有登记审批表,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设有知情人名单[23][26][28]
神马电力(603530)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议同意[14]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发生额累计计算[1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5] - 部分单方面获利或低息资金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7] 担保与资助审议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应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 与关联人特定金额以上交易应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26]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7]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重新履行义务[32] - 重大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35] - 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36] - 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37][38] 办法实施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43] - 本办法于2025年7月5日发布[44]
神马电力(60353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8] 高管任职与解聘 - 轮值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一年,连聘可连任[11] - 特定犯罪、破产清算等情况人员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高管[13] 高管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决定部分资产运用等事项[16]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19]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拟定财务会计制度并报批准[21]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26]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有1/3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30] 报告相关 - 总经理应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35] - 特定要求下总经理需在规定时间报告工作[35][36] 其他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员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等相关部门意见[31]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39] -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3]
神马电力(6035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8:46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实施[7]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9] 重大事项流程 - 重大事项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上交所[11]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填写本单位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12] 档案保存与流转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4] - 内幕信息流转需原持有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并证券部备案[14]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谋利[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财务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不得泄露数据[18] - 向外部报送内幕信息需登记备案并送档案,出具告知书提醒保密[19] - 拒绝无依据的内幕信息报送要求[19] - 信息泄露需及时报告并协助弥补[20] 违规处理 - 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有权问责、要求赔偿或解除协议[22] - 非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提请处罚并保留追责权利[22] - 自查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结果[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24]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解释和修改[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