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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1-17 18:51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0Z002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0Z002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 (再融资) 〔2023〕7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我们")作为清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清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7 18:51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本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问询 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 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现对《问询函》回复的具体内容以及募集说明书等 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
清源股份: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1-17 18:51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 年 1 月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 ...
清源股份: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1-17 18:51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 年 1 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清源股份") 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 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 ...
清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17 18:48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清源股份")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设立日期:2007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7,38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Hong Daniel 联系方式:0 ...
清源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清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01-12 17:5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清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 询函的回函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 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了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 2024 年 1 月 12 日 ...
清源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12 17:55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 2024 年 1 月 11 日和 1 月 12 日,累计涨幅偏离值为 20.88%。近 期公司股票短期涨幅、换手率、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关于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 月 9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73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 5%以上股东的减持主要根据其自身发展需求,不 涉及公司重大信息。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清源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08 20:26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重要内容提示: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和 1 月 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 大调整。公司储能产品包括便携式电源及户用储能系统,储能业务收入金额及占 比很小,仅占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 0.104%。除前述情况以外,公司不 涉及其他储能业务。同时,公司不涉及 BC 电池片或其他电池片业务。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累计涨幅为 139.37%。近期公司股票 短期涨幅、换手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