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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6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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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3-11-29 19:55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 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8 号), 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 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 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 ...
清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29 19:55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清源股份")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陈洁斌和张桐赈作为具体 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陈洁斌和张桐赈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 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 ...
清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29 19:55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清源股份")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设立日期:2007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7,38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Hong Daniel 联系方式:0592-3110089 3-2-1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 ...
清源股份: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29 19:55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11 月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公司出具的《清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 ...
清源股份: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29 19:55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4-1-1 | 释 | 义 | 6 | | --- | --- | --- | | 正 | 文 | 11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11 | | 二、 |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1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2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 17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7 | | 六、 | 发起人和股东 | 17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9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 20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2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6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0 | | 十二、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变动及收购兼并 | 41 | | 十三、 |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 ...
清源股份_6-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1-29 18:37
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 财务报告 | 序号 | | | 文件名称 | | | 页码 | | --- | --- | --- | --- | --- | --- | --- | | 1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 年审计报告 | | 6-1-1-1 至 | 6-1-1-137 | | 2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 | 年审计报告 | | 至 6-1-2-1 | 6-1-2-139 | | 3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 | 年审计报告 | | 6-1-3-1 至 | 6-1-3-139 | | 4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 年 1-9 | 月财务报表 | 6-1-4-1 | 至 6-1-4-10 | 审计报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1]361Z015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6-1-1-1 目录 |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8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9 | | 3 | 合并利润 ...
清源股份_1-1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29 18:37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号、1007 号、100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11 月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 ...
清源股份_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29 18: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清源股份")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陈洁斌和张桐赈作为具体 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陈洁斌和张桐赈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 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 ...
清源股份_4-1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9 18:37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4-1-1 | 释 | 义 | 6 | | --- | --- | --- | | 正 | 文 | 11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11 | | 二、 |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1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2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 17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7 | | 六、 | 发起人和股东 | 17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9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 20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2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6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0 | | 十二、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变动及收购兼并 | 41 | | 十三、 |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 ...
清源股份_3-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29 18:37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清源股份")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设立日期:2007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7,38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Hong D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