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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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11-08 19:43
业绩数据 - 2021年度光伏支架销售收入8.51亿元,占营收总额83.58%[14] - 2021年营业总收入10.1798206136亿元,同比增长13.05%[37] - 2021年营业总成本9.6052406056亿元,同比增长15.50%[37] - 2021年净利润4867.831029万元,同比下降31.08%[37] - 2021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30.262904万元,同比下降81.07%[38] 财务状况 - 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09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0.43亿元[18] - 2021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0.99亿元,2020年末为10.73亿元[36] - 2021年末流动负债合计7.50亿元,2020年末为7.79亿元[36] - 2021年末货币资金3.11亿元,2020年末为4.11亿元[36] - 2021年末存货1.82亿元,2020年末为1.21亿元[36] 审计相关 - 有2021 - 2023年审计报告及2024年1 - 6月财务报表[2] - 2021年审计报告涵盖多表及附注[10] - 审计认为2021年财务报表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10] - 光伏支架销售收入确认、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列为关键审计事项[15][18] 公司信息 - 法定代表人是HONG DANIEL,住所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63] - 主要经营清洁能源产品软硬件开发、进出口等业务[64] 会计政策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资产和负债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账面价值计量[7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76]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80] 金融工具 - 按管理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123] - 金融负债分为三类[128] - 对特定金融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135] 存货 - 存货包括原材料等,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66][168] - 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按实际成本计价[167]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69] 长期股权投资 - 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及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7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付出资产等公允价值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82] 固定资产折旧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 - 30年,残值率0 - 10%[195] - 办公设备折旧年限3 - 5年,残值率0 - 10%[195]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5 - 10年,残值率10%[195] 借款费用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中,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200]
清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11-08 19:41
公司基本信息 - 清源科技注册资本为27380万元人民币[1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华泰证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79999股,持股比例为0.03%[12] 会议与审核 - 2023年8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召开2023年第69次投资银行股权融资业务内核评审会议,审核通过清源股份可转债主板上市项目内核申请[21] 财务业绩 - 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36.97万元、10938.08万元和16905.87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860.30万元[31][39][40]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193645.43万元和87358.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67.83万元、10930.46万元、16878.06万元和5434.33万元[95] - 2024年1 - 6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49.47%,主要因欧洲区域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及汇兑损失增加[95] 财务指标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27430.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6709.13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0.00万元[4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34%、51.08%、49.73%和53.46%[41]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0.26万元、12179.27万元、5405.02万元和 - 1223.07万元[41] - 2021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471.54万元、11393.32万元和16459.12万元[42] - 2021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87%、10.46%和14.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59%、10.89%和14.05%,两者取低值平均为9.70%[42][43] 募集资金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56]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投资金额35383.3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33200.00万元;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8162.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8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5000.00万元[58] 可转债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57]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9] -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A+,评级展望为稳定[61] 业务数据 - 报告期各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8436.91万元、91208.62万元、98054.03万元和46201.81万元[88] - 报告期各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8.12%、64.09%、51.39%和53.63%[88] 资产情况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6603.14万元、60523.18万元、75026.23万元和80430.8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41%、46.42%、56.79%和53.41%,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59.95%、65.26%、70.09%和70.84%[89]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01.91万元、20441.03万元、21707.68万元和18834.0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57%、15.68%、16.43%和12.51%[90] 风险提示 - 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出现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亏损情形[96]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项目实施和建成后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风险[97] - 募投项目实施和效益产生存在不确定性,多种不利因素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和预期效益[98] 未来展望 - 保荐人预计宏观经济趋势向好且行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时,公司发展前景良好[99]
清源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11-08 19:41
业绩总结 - 2024年1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97%,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78.33%,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80.15%[7] - 2024年1 - 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58.39万元,同比增长1.32%,扣非归母净利润5142.63万元,同比下降49.75%[45] - 2024年1 - 9月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31936.84万元[71] 市场表现 - 2024年一季度欧洲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同比减少约1.1亿元,占比降低约32个百分点[13] - 2024年一季度亚洲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6000万元,占比上升约28个百分点[17] - 2024年1 - 6月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增幅75.55%,境外降幅21.41%[51] 订单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或合同约6.23亿元,对应光伏支架数量约1350MW[73] - 覆盖2024年10 - 12月的意向性订单或合同合计约8.43亿元,对应光伏支架数量约3960MW[73]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区间为20亿元至24亿元,同比增长3%至24%[83] - 公司谨慎预计2024年全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至21%[8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等[1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拟新增产能10GW[122] 其他新策略 - 假设智能工厂于2025年建成并投产,计划2025年起每年替换0.5GW现有产能[142]
清源股份: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11-08 19:4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Hong Daniel持股81,407,607股,占比29.73%;厦门金控持股41,257,827股,占比15.07%;王小明持股17,909,643股,占比6.54%等[2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Hong Daniel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合计为31.39%,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王小明累计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5%,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股份无冻结情况[26] 激励计划 - 2024年9月24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等回购股份实施激励计划,拟回购数量125至250万股,资金总额2,125至4,250万元,价格不超17元/股[27]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96.47万股,首次授予176.47万股,预留20万股[27] - 2024年10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9人调整为8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47万股调整为169.27万股[28] - 2024年10月24日向8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9.27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1万股,授予价格6.50元/股[29] - 本次授予完成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剩余17.79万股[29] - 截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尚未为实施股权激励进行股份回购[29] 公司架构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新增2家境内控股子公司,注销1家境内控股子公司[30]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销1家控股子公司,新增设立和收购4家控股子公司[42] - 新增的4家控股子公司武汉清源、南通嘉灿、泰州潮鸣、政和清阳均由清源电力直接持有100%股权[42] -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清源工投(新疆)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注销[44] 商标专利 - 商标“CLENERGY INNOVATING RENEWABLE ENERGY”(商标号:15087178)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被撤销[43] - 公司决定放弃商标G1036945在前述类别的商标权利,该商标撤销不会对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5] - 公司将商标“JERI”(商标号:65359367)转让给公司和厦门韦迩,后续将提交权利人变更申请[45]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2项境内已授权专利[47] 房产租赁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境内房产共计77处,其中20处用于办公等,57处用于经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53] -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部分租赁房产续租或停止租用[53][54]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6处境内租赁房产[54] - 77处租赁房产中,52处出租方已提供房屋权属证书,8处出租方出具说明或证明文件,16处未取得产权证书,1处部分租赁面积未取得产权证书[55] 项目情况 - 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方案尚待审批,获批后单县清源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国家湿地公园问题将解决[59] - 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54个境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47个已并网发电,7个尚在建设中[60]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产能10GW[93] 市场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占有率为54.89%,中国为0.50%,德国为3.83%,英国为6.54%[9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澳大利亚分布式光伏支架市场占有率超50%,英国约7%,德国约4%,中国约0.5%[97] - 2021 - 2023年公司境内分布式支架收入复合增速超150%[97] - 2023年度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能3.68GW,产量3.62GW;2024年上半年产能1.56GW,产量1.51GW[98] - 2023年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能利用率98.53%,2024年1 - 6月为96.80%[98] - 2023年中国硅片、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产能分别达873GW、1059GW、1012GW,同比增长31%、79%和59%[100] - 2023年中国硅片、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1%、51%、49%[100] - 2024年上半年多晶硅、硅片价格下降超40%,电池片、组件价格下降超15%[100] - 2023年度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16.30GW,同比增长147.45%[102] - 2024年1 - 6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02.48GW,同比增长30.68%[102] - 2023年公司光伏支架收入同比增长35.64%[102] 法律诉讼 - 清源易捷与东升公司诉讼案中,东升公司未完成支付全部288万元,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4] - 舞钢卓邦与浙江锐能诉讼案中,浙江锐能未完成支付全部1279782.66元,公司已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85]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无未了结单笔金额超1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86] -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无未了结重大诉讼仲裁案件[87] 合规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内部批准和授权在有效期内,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1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主体资格情况未变,具备发行主体资格[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2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变,设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2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未实质变化,资产完整,业务等独立[22]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生变化,且已履行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9]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且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40] - 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均有效存续[4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协议未发生变化[61]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合并、分立等行为,无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65] - 此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和3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决议程序符合规定[69] - 此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未发生变化[72] - 此期间,公司税务情况未发生变化[73] - 此期间,公司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未因环保问题受到重大处罚、主张或诉讼[74][75] - 此期间,公司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未因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问题受到处罚、主张或诉讼[77][78] -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未了结重大诉讼仲裁案件[81]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新增行政处罚事项[87]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无行政处罚情况[88] -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无行政处罚情况[89]
清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11-08 19: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380万元人民币[3]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87,358.39万元,2023年度为193,645.43万元[7] - 2024年1 - 6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49.47%,主要因欧洲区域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及汇兑损失增加[19]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193,645.43万元和87,358.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67.83万元、10,930.46万元、16,878.06万元和5,434.33万元[19] - 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36.97万元、10,938.08万元和16,905.87万元[4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860.30万元[45] 财务状况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273,800.87万元,负债总额为146,370.75万元[8]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223.07万元[9] - 2024年6月30日流动比率为1.71,速动比率为1.50[10] - 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53.46%[10] - 报告期各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8.12%、64.09%、51.39%和53.63%[11]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41%、46.42%、56.79%和53.41%[13]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57%、15.68%、16.43%和12.51%[14] -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7,827.80平方米,占全部房屋建筑面积的15.42%[1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34%、51.08%、49.73%和53.46%[54]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0.26万元、12179.27万元、5405.02万元和 - 1223.07万元[54] - 公司2021 -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471.54万元、11393.32万元和16459.12万元[55] - 公司2021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87%、10.46%和14.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59%、10.89%和14.05%,两者取低值平均为9.70%[5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27430.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6709.13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0.00万元[54] 可转债发行 -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24]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25]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26]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8] -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39.24%,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9.46%[54]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投资金额35,383.3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33,200.00万元[69] -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8,162.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800.00万元[6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5,000.00万元[69] -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A+,评级展望为稳定[73] - 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81]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2×i×t/365[8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80] - 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时,持有人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84] - 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比出现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85] - 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董事会可提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88]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8]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92] 其他信息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保荐人母公司华泰证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79,999股,持股比例为0.03%[35] - 光伏发电行业发展与政府补贴政策密切相关,重要收入来源地区光伏政策不利变化或影响公司业绩[18]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场风险[21] - 募投项目实施和效益产生存在不确定性,多种不利因素或影响预期效益[22]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105,308,557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8.46%[40]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145,179,784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3.02%[41] - 2023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39] - 2024年3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40] - 2024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41] - 持续督导期为发行结束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94] - 控股股东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被强制平仓等情形,保荐人需发表意见[95] - 出现重大财务造假嫌疑等情形,保荐人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95] -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人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96]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清源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并在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上市条件[98] - 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清源科技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保荐责任[98] - 项目协办人为王泽川[100] - 保荐代表人为陈洁斌、张桐赈[101] - 内核负责人为邵年[102] - 保荐业务负责人为唐松华[103]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江禹[104] - 保荐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5]
清源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4-11-08 19:41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0Z012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0Z012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 (再融资) 〔2023〕7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我们")作为清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清源股份: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2024-11-08 19:41
业绩总结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193645.43万元和87358.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67.83万元、10930.46万元、16878.06万元和5434.33万元[2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49.47%[21] - 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36.97万元、10938.08万元和16905.87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860.30万元[116] - 2021 - 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1.34%、51.08%和49.73%[116] - 2021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0.26万元、12179.27万元和5405.02万元[116] - 2021 - 2024年1 - 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77%、22.10%、21.87%和21.18%,呈下降趋势[135] 用户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有Aus Solar、WQ Inc. [41] 未来展望 - 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出现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21] - 募投项目实施和效益产生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和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22][2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22] -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8,162.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800.00万元[60] 市场扩张和并购 无 其他新策略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25][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5%[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财务数据 - 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8436.91万元、91208.62万元、98054.03万元和46201.81万元,占比分别为68.12%、64.09%、51.39%和53.63%[1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6603.14万元、60523.18万元、75026.23万元和80430.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41%、46.42%、56.79%和53.41%,一年以内占比分别为59.95%、65.26%、70.09%和70.84%[1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01.91万元、20441.03万元、21707.68万元和18834.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7%、15.68%、16.43%和12.51%[16] - 截至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4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7827.80平方米,占全部房屋建筑面积的15.42%[18] - 2023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3395.12万元,占净利润比率为20.08%[29][30] - 2022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2190.40万元,占净利润比率为20.03%[29][30] - 2021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958.30万元,占净利润比率为20.23%[29][3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543.82万元,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0.25%[30] -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50,000.00万元,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59]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投资金额35,383.3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33,200.00万元[6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5,000.00万元[60] - 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3.46%[160] 公司结构 - 公司有众多全资子公司,如晋江旭阳、漳州卓源等[40] - 公司有部分控股子公司,如包头固新能、清源城服等[40] - 公司有多家参股公司,如泉州在源、建发清源等[40][41] - 公司有已注销的子公司,如上海清源、包头固清源等[4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58家控股子公司,8家参股公司[167] 股东信息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73,800,000股,前十大股东持股合计154,449,928股,占比56.41%[165] - 股东Hong Daniel持股81,407,607股,占比29.73%[165] - 股东厦门金控持股41,257,827股,占比15.07%[16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Hong Daniel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407607股,通过清源国际间接控制公司股份4548407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39%[182] 可转债相关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9] -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62]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66]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70] - 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73] -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7]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79] - 当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董事会可提向下修正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实施,修正后不低于股东大会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均价较高者[83]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协商确定[86]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可赎回[87] - 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时,持有人可回售[9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96]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107]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04] -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2024年5月31日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109]
清源股份: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11-08 19:4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清源股份") 收到贵所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91 号)(以 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 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 年 11 月 7-1-2 ...
清源股份:关于收到并回复《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4-11-08 19:41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落 实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及逐项落实,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 问题回复,并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 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关于收到并回复《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
清源股份:关于更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提示性公告
2024-11-08 19:41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提示性公告 公司根据最新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等相关信息,与相关中介机构对 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具体内容以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 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 明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 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