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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由刘宗柳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内容真实完整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1] - 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圆统一证券保本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 [5] - 该现金管理操作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且不影响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 [5]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626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2] - 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4] - 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5] 融资与担保安排 - 新增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获通过 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 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其他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 具体内容详见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 [4]
清源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在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 审议议案内容 - 主要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 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 - 关联股东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 投票参与方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 [3][5] - 公司委托上证信息提供股东会提醒服务 通过智能短信推送参会邀请和议案信息 [5]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总和 [5] 股权登记及参会登记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3628 简称清源股份 [8] - 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11:30和14:00-16:00 [9] - 登记地点为厦门火炬高新区产业区民安大道公司证券办公室 [9] 债券信息 -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 债券代码113694 债券简称清源转债 [4]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及会务联系人均为王梦瑶女士 联系电话0592-3110089 [12] - 公司传真0592-5782298 邮箱ir@clenergy.com.cn [12] - 公司地址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等 邮编361101 [12]
清源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核心观点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关联方金圆统一证券发行的保本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 该交易已通过董事会等内部审议程序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2][3][7][13][15]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允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本次具体交易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已审批的总额度范围内执行[3][7] -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 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7] 关联交易背景 - 交易对手金圆统一证券为关联方 因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清源股份15.10%股权)与金圆统一证券同受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4][5] - 金圆统一证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投资咨询及承销保荐等业务[5][6][7] - 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3] 产品结构与风控措施 - 投资品种为保本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 收益率参照公开市场定价[7][10] - 公司强调资金安全性 选择运营经验丰富的发行主体 并承诺不存在资金质押或限制转让情况[7][10][11] - 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防范市场波动风险[10][11][13] 公司治理程序 - 该交易已于2025年8月28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13][14][15] - 关联董事张小喜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投票[3][13][15] -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交易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16][17]
清源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46,260股限制性股票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2][6][7] - 本次回购注销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2][7][11] - 回购价格为6.434元/股 系根据原授予价格6.50元/股扣除每股派息0.066元后调整确定 [8][9] 回购具体安排及影响 - 回购资金总额297,636.84元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9] - 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3,147,360股减少至273,101,100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78,960股减少至932,700股 [9]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且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10][11] 历史股权激励执行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60.95万股 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2.21万股 [5] - 2024年度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已回购注销65.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实施 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过核实 [4][5]
清源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股份回购注销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260股限制性股票 [2] -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17% 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 债权人通知程序 - 根据《公司法》规定 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 - 债权人需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3] - 债权申报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 邮寄申报以寄出日为准 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 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 法人债权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申报) [3] - 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申报) [3] - 申报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 联系电话0592-3110089 [3][4]
清源股份(603628)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845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3,101,100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10000万股,每股1元[16] 股权结构 - Hong Daniel等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8] - 公司已发行273,101,100股普通股[1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限制[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 - 3%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子公司等事项起诉[30] 公司决策事项 - 重大资产购买等超30%总资产需股东会审议[40] - 对外担保不同情况的审议要求[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6个月内举行[44]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85][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1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9] 管理层 - 设总经理1名,任期3年[124][129]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136] 信息披露 - 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利润分配 - 提取10%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不同情况下现金分红要求[14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163] - 公司合并相关通知及债权人要求[171][172]
清源股份(60362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9:40
股本变动 - 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回购注销652,640股限制性股票[6][7]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46,260股限制性股票[7] - 合计回购注销698,900股,公司总股本由273,800,000变更为273,101,100股,注册资本由273,800,000变更为273,101,100元[7]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10]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11][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1]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4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50] 监事会变动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现任监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免除职务[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73]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7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77]
清源股份(60362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 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 制度执行。本制度所 ...
清源股份(6036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总经理任期与授权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连任[16]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多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相关审计指标10%的事项[1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10年,需1/2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22] - 工作例会每周一次,提前3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天通知[21][24][30] 报告与审批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工作,遇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董事长[28][29][31] - 总经理享有年度经营计划开支审批权和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权[34][35] 绩效考核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负责[42] -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42] 其他 - 总经理应建立薪酬与绩效、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4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7]
清源股份(6036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清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