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60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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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财务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于2011年7月29日通过,2025年11月5日第一次修订[1] - 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政策、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办法[3] 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编制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规定[9][10] - 会计期间为公历年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0][11]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分三类计量,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15][16] - 金融负债初始分类三种,后续计量方式不同[22] 资产减值 - 以预期信用损失对部分金融资产和担保合同减值处理[30] - 不同应收款项按不同方式计提坏账准备[38][40][41] 存货与资产 - 存货按成本初始计量,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处理[42] - 满足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45] 固定资产与折旧 - 土地使用权折旧年限20 - 40年,年折旧率2.5%[62]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40年,年折旧率2.375%[62][65] 借款费用 - 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购建非正常中断超3个月,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70] -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按规定资本化[70][71] 无形资产与研发 -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有不同预计使用寿命[73] - 研发项目立项后开发支出可资本化[76] 职工薪酬 - 职工薪酬分四类,不同类型会计处理不同[83] - 辞退福利和内退福利按规定确认负债和费用[86][87] 收入确认 - 公司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按履约进度或时点确认收入[97] - 不同合同类型收入确认方式不同[99][100][101][102][103] 其他 - 公司年度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0] - 不同期间财务报告有规定的对外提供时间[136]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规定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6] - 最近3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董事会应在公司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8]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1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15] - 公司确保其和证券事务代表参加培训[19] 信息披露与保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会影响公司[18] - 通讯方式资料变更及时提交交易所[9]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9] 董事会秘书权限 - 有权建议董事会要求责任人担责[19] - 有权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规定[19] 信息发布与沟通 - 公司网站或刊物发布重大信息需其同意[19]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其审核[19]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需知会并由其安排[19]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书面通知[20] - 细则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3]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制度概况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15年1月19日通过,2021年、2023年、2025年分别修订[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32] 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 报告标准 - 非担保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单笔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5] 重大事项界定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变更事项[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21]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2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5] 责任与执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应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2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公司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敏感信息排查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敏感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董高监等人员及机构[4] 重大风险关注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 30%需关注[11] - 除董事长、经理外其他董高监无法履职达 3 个月以上需关注[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 30 万元(担保除外)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需报告[13]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经营性关联交易超 30 万元需报告[13] -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经营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1%以上或超 300 万元需报告[14] 公司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4]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其他事项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需报告[15] 股东特定情形要求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遇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报告时间与资料提交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必要时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18] 敏感信息处理 - 公司对媒体报道等敏感信息应与投资者沟通或澄清,重大影响需向监管报告[18] - 公司敏感信息泄露应按规定进行披露[19] 内幕交易防范 - 公司应组织董高学习法规防止内幕交易[20] - 公司应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备案[20] 信息保密与处理 - 相关人员对排查事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分[20] - 董事会秘书应分析上报信息并决定处理方式,指派专人归档保存[21]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修订[25]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2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第三次修订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1 | 4 | 1 | 1 | 1 | | --- | --- | --- | --- | --- | | . | | | | |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维护公司、投 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存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加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存货管理,统 一和规范存货核销标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 存货损失是指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在建项目等发生的盘亏、丢 失、变质、毁损、报废、淘汰、被盗或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 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存货发生的损失。 2017 年 11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 年 11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存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存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存货损失核销的处置,应当在对存货损失认真清理调查的 基础上,收集相关的证据。公司存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 据和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 存货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 ...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1 年 2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 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高 ...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1 年 2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 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由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 ...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9:1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中国·泉州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的外部信 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 信息的管理工作。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 提示函(附 ...
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05 19:1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威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