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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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8:13
2023年度,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所有会议,对公司的经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行使了监督权利,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尽 职地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 高。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有成员3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余瑾、监事 杨权华、职工代表监事刘时坤。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 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 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 会议时间 |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8 18:13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 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镇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与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镇海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2]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提议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艳)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朱艳) 本人朱艳,作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保 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3年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
镇海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 | | | | | | 首席合伙人 | ...
镇海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8: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5]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8]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0]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1]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工作[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4] 关注事项与处罚 - 关注变更情形、拟聘任事务所处罚及审计费用变动情况[15]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分包或转包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3-28 18:13
审计委员会人员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先后由朱艳、张健、谢清青和朱艳、张健、罗百欢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 - 朱艳、张健任期为2022 - 05 - 06至2025 - 05 - 06,罗百欢为2023 - 10 - 16至2025 - 05 - 06,谢清青为2022 - 05 - 06至2023 - 09 - 22[2] 审计工作情况 - 2023年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4] - 建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6] 审计结论 - 认为2022和2023年度财报真实准确完整,无舞弊及重大错报[8] - 认可内部审计计划可行性,未发现重大问题[9] - 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完善,内控有效无重大缺陷[10]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强化监督职能[13]
镇海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8: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议案相关 - 议案提出人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13] - 关联交易议案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13] 会议延期 - 1/2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召开2日前联名书面提出延期[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28]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0] - 临时会议通讯或传真决议,超时限未表明意见董事视为不同意[31]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提案重审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2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3]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等[31] 会议决议 - 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后形成书面决议,新技术参会事后补签[3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包含届次、时间等多项内容[35]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36]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40]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42]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上市地法律等规定为准[4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订,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42] - 规则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本数[4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2]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28 18:1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要 求,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