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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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使用[6]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协议备案与变更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公告[7] - 原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2个交易日备案公告[7] 项目论证与用途变更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多项使用经董事会审议,变更用途经股东大会审议[11] 闲置资金管理 - 可对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1][1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7]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10%经董事会等同意使用[17] - 全部完成后节余10%以上经董事会股东会等同意使用[16][17] 检查与调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报告披露[23]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后六个月内置换[15] - 特定事项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十二个月[14] 制度相关 - 制度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生效[27] - 原制度终止,董事会负责解释[27]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1 20: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条件[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提议启动等职责[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7]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人员限制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信息管理与文件保存 - 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保存选聘文件至少10年[11] 改聘相关规定 - 三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有限制[12]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为前任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14] - 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4][16]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评估和监督内容含法规执行等[16] - 对特定情形如多次变更保持谨慎关注[16] - 选聘违规后果严重,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17] - 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8]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捐赠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3] 捐赠原则 - 遵循合法合规、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捐赠现金、实物资产等[5] - 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5] 捐赠受益人 - 应为公益性团体、非营利事业单位等[6] 审议与审批 - 超净资产0.1%且超100万需董事会审议[7] - 超净资产1%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7]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7] 披露与备案 - 达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10] - 批准事项材料存档并报财务部备案[10]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1 20: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6]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7]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0]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的公司限期整改并建立问责制度[11] 内部审计机构要求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9]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3]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诉讼[1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委员,前三日送资料[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委员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需审议提交股东会[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5] 担保对象限制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控股子公司除外)[12]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3] - 曾担保发生逾期等未偿还或无处理措施不得担保[13] 其他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责任人应报告[17][2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6]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7]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审核部门及人员等擅自越权或怠于履职公司追究责任[19] - 公司及其董事等违反制度法规由证监会处理[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能随时变现的投资[2]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2] 审批条件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条件: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6]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条件: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还需股东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董事长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并向董事会汇报进展[11] -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投资项目提供决策建议[12] - 投资发展部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管理监督投资项目[12] - 财务部协助投资工作,负责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12] - 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和过程监督[12] 子公司管理 - 应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长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17] - 派出人员应定期汇报被投资单位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1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25] 监督审计 - 审计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19]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投资资产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19] - 多部门依据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20]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2]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如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9]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9]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9]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0]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不执行股东有权要求三十日内执行[11] 限售与解限 - 公司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规定更严条件时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2] - 限售股份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公司提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12] 数据管理与监督 - 公司应披露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保荐机构等发表意见并披露[12] - 公司及董高人员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2]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2] -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制度终止[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15]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1 20:02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考核时间 - 一般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评价[9] - 涉及换届和聘任专项考核,在会前四十五天内完成[9]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记录 - 初稿供委员审阅,委员提书面修改意见[14] - 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完成并发送给委员[14] - 会议应有完整记录,出席委员签名[14] -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供董事查阅[1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细则说明 - 细则所称董事指全体董事会成员[16] - 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等[16] - 细则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终止[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1 20:02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等情形,选一名董事用直接投票制[2] 候选人推荐 - 股东或实控人推荐董事候选人需在征集公告7日内提交名单及材料[5] 投票规则 - 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议案组最大投票权总数分别计算并投向对应候选人[10] 当选条件及后续安排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投票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不同当选人数情况对应不同董事会履职及补选安排[12][13]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5]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薪酬方案制定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初步确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6] - 内部董事按岗位办法执行,不领津贴[6] - 高管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6] - 月薪每月20日发放,绩效奖金年底按结果发[10] 薪酬调整与其他 - 岗位变动按月算当年薪酬,按规定缴五险一金[8] - 重大变化可调整薪酬标准并报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