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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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1 20:0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的 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个股东 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事人 数,股东可以将其有效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事候选人。对 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 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持有的 有效投票权总数。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情形, 以及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情形。股 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采用直接投票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1 20: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镇海石 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中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其他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1 20:0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 (二)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 使用、处置和侵占; (三)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四)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 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分公司,用于指导公司各控制 系统的完善和改进,管理和评估公司内部各控制系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1 20:02
内部审计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1 20: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对内部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6-11 20:0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 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