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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8 18:14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元(含税),不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3] - 以238,685,877股为基数,拟派现31,029,164.01元(含税)[4] - 拟派现占2023年净利润30.65%[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25,880,736.80元[3] 决策进展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5][6]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8 18:14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731 号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镇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 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函〔2023〕3870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1 页 共 3 页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镇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8:13
2023年度,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所有会议,对公司的经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行使了监督权利,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尽 职地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 高。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有成员3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余瑾、监事 杨权华、职工代表监事刘时坤。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 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 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 会议时间 |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8 18:13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 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镇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与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镇海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2]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提议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艳)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朱艳) 本人朱艳,作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保 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3年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
镇海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 | | | | | | 首席合伙人 | ...
镇海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8: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5]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8]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0]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1]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工作[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4] 关注事项与处罚 - 关注变更情形、拟聘任事务所处罚及审计费用变动情况[15]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分包或转包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3-28 18:13
审计委员会人员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先后由朱艳、张健、谢清青和朱艳、张健、罗百欢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 - 朱艳、张健任期为2022 - 05 - 06至2025 - 05 - 06,罗百欢为2023 - 10 - 16至2025 - 05 - 06,谢清青为2022 - 05 - 06至2023 - 09 - 22[2] 审计工作情况 - 2023年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4] - 建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6] 审计结论 - 认为2022和2023年度财报真实准确完整,无舞弊及重大错报[8] - 认可内部审计计划可行性,未发现重大问题[9] - 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完善,内控有效无重大缺陷[10]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强化监督职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