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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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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8: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议案相关 - 议案提出人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13] - 关联交易议案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13] 会议延期 - 1/2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召开2日前联名书面提出延期[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28]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0] - 临时会议通讯或传真决议,超时限未表明意见董事视为不同意[31]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提案重审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2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3]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等[31] 会议决议 - 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后形成书面决议,新技术参会事后补签[3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包含届次、时间等多项内容[35]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36]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40]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42]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上市地法律等规定为准[4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订,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42] - 规则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本数[4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2]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28 18:1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要 求,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 ...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葛攀攀)
2024-03-28 18:13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5] - 202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7] - 2023年12月26日收到批复,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18] 人员变动 - 2023年9月22日,4位董事提出辞职申请[21] - 2023年9月26日,提名4位候选人为非独立董事[21] 其他情况 -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被收购、变更承诺等情况[13][14]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关联交易符合要求[12][15]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24]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8:13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将2020年回购的4,992,496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4367.8373万元变更为23868.5877万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67.8373万股变更为23868.5877万股[2] 制度审议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定、修订的第1 - 5项制度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第6 - 20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镇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8:13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2] - 三位独立董事未任他职,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1,499.11 万元,负债总额 45,385.28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96,113.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07%,较上年 同期 36.86%,减少 4.79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资产比重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资产比重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93,127.17 | 65.81% | 78,780.54 | 55.84% | 18.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 | 2.12% | 15,000.00 | 10.63% | -80.00 | | 应收账款 | 19,965.69 | 14.11% | 24,583.08 | 17.42% | -18.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7.00 | 0.15% | 50.00 | 0.04% | 334.00 | | 预付款项 | 579.78 | 0.4 ...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要求,积 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 在年报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会同相关 职能部门,积极为独立董事 ...
镇海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3-28 18:13
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报告[10]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需报告[10] 关注与风险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 -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4] 报告流程与制度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24小时内报告[16] - 报告重大信息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公司各部门重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19] - 各子公司重大信息经子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送[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4]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8 18: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57.63万股,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868.5877万元[6]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为51152526股[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赵立渭持股3013884股,持股比例5.89%[12] - 发起人范晓梅持股2409720股,持股比例4.71%[12] - 庞松岳持股375754股,持股比例0.73%;王建锋等19人持股180426股,持股比例0.35%[14]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和处理时间不同,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8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0]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镇海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8:13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提议与反馈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东提案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投票相关 - 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授权委托书需在委托表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16]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9]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0] 累积投票制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投票权数分别为持股数×应选相应人数[22]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1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17]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7]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数需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以上[2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7]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监事会实施事项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29] - 本规则及其修订自公司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