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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8:13
监事会议事规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高效运 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 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监事 代为出席。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 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 副 ...
镇海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03-28 18:1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等相 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 ...
镇海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 关董事会秘书及后续培训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水平,加强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镇海石化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并履行法定报告义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 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第二章 董事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3-28 18: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经公 司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992,49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8:11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祯主持,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 2023 ...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等[8] - 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8]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等[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董须委托其他独董,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7]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费用由公司支付[17] - 须制作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出席人员需签字[17] - 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7]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变动情况[19] - 须在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9]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3-28 18:11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类或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的理 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 融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 ...
镇海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3-28 18:1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0] 制度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信息登记与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4] - 重大事项除填知情人档案还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2] - 一事一记填写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13] 信息自查与追责 - 需在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6]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两日内报送交易所和证监局[16] 其他 - 公司简称镇海股份,代码603637[26]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填报获取方式和所处阶段[27]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29]
镇海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28 18:11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进行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 ...
镇海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28 18:11
内部审计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