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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18:31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 天健审〔2024〕2584号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春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春光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春光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拔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春光科技公司 202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19 18:3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需回购注销1145425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少1145425股,注册资本减少1140425元[1] -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763.375万股变更为13648.8325万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763.3750万元变更为13648.8325万元[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利益诉讼不受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特定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还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同意[5] 候选人提名规则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4]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人数[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独立董事人数[5] 董事相关规则 - 董事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一般2日内披露情况;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特定情形,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5]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合规[5] 公司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利润分配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8]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8]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8]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9]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9]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专门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6] 独立董事权益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8] 章程与制度相关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相关制度[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制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9 18:31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期限内最高余额不超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风险与控制 - 开展业务存在市场、信用等风险[5][6][7] - 已制定制度控制风险[8] 业务管理 -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按额度控制规模[9] - 加强汇率和利率研究,调整策略[9] - 审计部审查监督业务运作[9] - 只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9] - 加强账户和资金管理,遵守审批程序[9] 业务评估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10]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定)
2024-04-19 18:31
独立董事会议安排 - 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1]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11] 审议与表决规则 - 审议和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13] 其他规定 - 委托他人出席需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3]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8:28
股票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4]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现金认购[4] 发行价格与限售期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5] - 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或18个月[7] 决议与授权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0] - 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12] 不确定性 - 发行事项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14]
春光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春光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8:2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2年3月11日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19.10万股,授予价12.21元/股[11] - 2023年2月10日向3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97,750股,授予价11.91元/股[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 - 2023年多次对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232,500股[12][13] - 因业绩不达标和人员离职将回购注销1,145,425股[15][16][17][18][19]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60%,未达业绩考核条件[16] 回购资金与程序 - 本次回购注销金额13,871,976.75元加利息,资金来自自有资金[22] - 已获批准授权,需履行信息披露等程序[15][23]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8:28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145,425股,含首次授予766,550股、预留授予378,875股[2][15] - 回购金额13,871,976.75元加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自自有资金[16] 历史限制性股票变动 - 2022年首次实际授予由319.10万股调整为275.85万股[6] - 2022年因2人离职回购注销50,000股[6] - 2023年向30人授予预留部分79.775万股,价格11.91元/股[7] - 2023年因2人离职回购注销75,000股[8] 业绩考核与回购 - 2023年营收增长率低于60%未达业绩考核条件[12] - 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742,050股[12] - 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08,875股[12] 员工离职回购 - 因员工离职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24,500股[13] - 因员工离职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70,000股[13] 股本与股份比例变动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137,633,750股减至136,488,325股[1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1.7755%降至0.9512%[1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由98.2245%升至99.0488%[17]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8:2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18:28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8]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6] 天健情况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收入18.40亿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2][3] - 上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1亿[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多次,从业人员涉50人[4]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8:28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18日会议审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用途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额度可循环使用[2]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商讨并签署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