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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60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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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60367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8:1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322,649,286.86元,同比下降5.43%[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016,879.19元,同比增长20.94%[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915,200.27元,同比增长5.78%[13]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同比下降5.43%[1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20.94%[1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5.78%[18]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117,133.91元,同比下降2.05%[14]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40,345,675.86元,同比增长9.81%[14] - 2023年末总资产为1,776,893,306.12元,同比增长6.69%[14]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同比增长21.95%[15]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50元,同比增长21.95%[15]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81%,增加1.26个百分点[15] - 2023年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实现销售收入1.30亿元,同比下降28.54%[18]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22,306,768.07元,同比下降5.44%[46]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为650,146,779.77元,同比下降1.88%[46] - 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50.83%,比上年减少1.79个百分点[46] - 公司2023年电解质类产品营业收入为110,560,876.45元,同比下降16.70%[46] - 公司2023年微量元素类产品营业收入为130,059,271.43元,同比下降28.54%[46] - 公司2023年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391,067,665.02元,同比增长1.67%[46] - 公司2023年自产销售模式营业收入为353,840,173.52元,同比下降12.93%[47] - 公司2023年合作销售模式营业收入为968,466,594.55元,同比下降2.36%[47] - 公司2023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02,755.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7.71%[49] - 公司2023年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成本为604,453,838.84元,同比下降2.87%[48] - 公司对普德药业的销售额为96,565.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3.03%[5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5,548.3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29%[51] - 销售费用为255,417,215.53元,同比下降18.19%[52] - 管理费用为148,425,210.55元,同比下降13.60%[52] - 研发费用为112,819,760.67元,同比增长55.71%[52] - 研发投入总额为113,935,273.6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61%[53] - 研发人员数量为22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2.67%[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117,133.91元,同比下降2.05%[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9,212,214.94元,同比下降469.93%[53] - 货币资金为269,426,039.61元,占总资产的15.16%,同比下降48.12%[54] - 2023年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267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3.69%[67] -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新加坡卫信康,投资总额为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79.50万元)[67] -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卫众智和洋浦京泰分别获得增资600万元和1000万元[6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资产类别包括应收款项、融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69] - 融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数为287,000,000.00元,本期购买金额为2,593,577,000.00元,本期出售/赎回金额为2,255,255,000.00元,期末数为625,322,000.00元[69]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包括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华盖一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初公允价值合计71,334,223.34元,期末公允价值合计75,880,818.19元[69]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较2022年度下降5.43%[175] - 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1,322,649,286.86元,较2022年的1,398,543,027.72元有所下降[185] - 2023年净利润为214,016,879.19元,较2022年的176,958,342.46元增长[18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股,较2022年的0.41元/股有所增长[186] - 2023年资产总计为1,159,228,908.25元,较2022年的1,078,592,066.49元增长[183] - 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为28,521,593.39元,较2022年的25,427,625.55元增长[183] - 2023年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218,421.87元,较2022年的120,000.00元大幅增长[183] - 2023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28,488,892.99元,较2022年的1,053,044,440.94元增长[184] - 2023年研发费用为112,819,760.67元,较2022年的72,453,106.91元大幅增长[185] - 2023年销售费用为255,417,215.53元,较2022年的312,188,757.72元有所下降[185] - 2023年管理费用为148,425,210.55元,较2022年的171,781,502.60元有所下降[185] - 2023年持续经营净利润为170,480,175.95元,较2022年的216,473,341.81元有所下降[188]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470,659,326.62元,较2022年的1,481,307,701.59元略有减少[188]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117,133.91元,较2022年的246,153,584.39元有所下降[189]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9,212,214.94元,较2022年的105,213,278.14元大幅减少[189]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435,506.48元,较2022年的-75,819,335.17元有所增加[190]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49,895,856.94元,较2022年的275,547,527.36元大幅减少[190] - 2023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66,422,182.37元,较2022年的130,990,507.99元有所增加[189] - 2023年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39,377,481.78元,较2022年的132,846,392.43元有所增加[189] - 2023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33,405,053.28元,较2022年的344,240,264.64元有所减少[189] - 2023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593,577,000.00元,较2022年的1,888,120,000.00元大幅增加[189] 股利分配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4] - 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5元,共计派发1.02亿元[116]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24,021,027.5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7.95%[117] 公司地址变更 - 公司2023年注册地址变更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5号工业中心4号楼3层[10] 产品中标与挂网 - 公司已完成29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中标/挂网[19] - 公司已完成2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中标/挂网[19] - 公司已完成24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中标/挂网[19] - 公司已完成19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中标/挂网[20] - 公司已完成27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中标/挂网[20] - 公司已完成8个省级行政区域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中标/挂网[20] 研发进展 - 公司有40多项主要在研项目,预计2024年将有6个产品取得审批结论[21] - 公司有3个产品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批件: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质量提升)[20] - 公司有3个产品按照新注册分类药品注册申请获得受理: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VII)、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X)[21] - 公司有2个产品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21] - 公司下属企业白医制药获得2个产品的生产批件,4个原料品种审评通过,登记状态为A[23] - 白医制药完成各类验证520余项,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药品注册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等[23] - 公司主要在研新产品40多个,主要聚焦于静脉维生素、静脉微量元素、静脉氨基酸、静脉电解质等领域[61] -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已取得生产批件;甘氨胆酸处于审评审批中[61]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61%,占净资产比例为8.50%,资本化比重为0.98%[62] - 同行业比较情况: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19,567.17万元,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61%,占净资产比例为8.50%,资本化比重为0.98%[62]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为3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46%[64] - 主要研发项目包括多种维生素注射液、甘氨胆酸、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等,研发投入金额从23.69万元到525.81万元不等[64] 药品集中采购 - 公司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独家中选十九省联盟集采,盐酸多巴胺注射液第一顺位中选第九批国家集采[24] - 2023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25] -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出炉,39种药品采购成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中选结果于2023年7月实施[26] -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27] -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覆盖374种药品,平均降幅超50%[27] - 公司产品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中选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27] 医保目录 -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28] - 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的医保支付范围限制解除[28] - 公司产品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于2023年1月通过医保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58]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29] -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等[29] - 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适用于口服营养禁忌、不能或不足的患者[30] -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适用于需肠外营养的患者[30] - 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适用于11周岁以下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5 18: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董 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刘彬彬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曹磊女 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其余委员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1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调整前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许晓芳女士(主任委员)、赵艳萍女士、刘彬彬女士 调整后:许晓芳女士(主任委员)、赵艳萍 ...
卫信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04-25 18:1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182 号 致: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卫信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解除 限售")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 ...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5 18:12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1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卫信 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24-04-25 18:12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1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投资金额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 1 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 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 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 ...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5 18:1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2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3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6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 | 9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决议 | | 12 | | 第七章 | 附则 | | 14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8:12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对卫信康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4] - 审计公司认为卫信康该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金额相关 - 涉及金额6000万元[9]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8:1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6] - 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1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监事会应依法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0][2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方应作专项说明[22] - 已披露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3] 临时报告 - 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为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25] - 重大事件包括多种情况,特定股份情况需披露[26][27]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出现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29] - 变更名称、章程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0] - 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3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议、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发布[40]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制作,经审核、审定签发后安排发布[41] - 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41]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42]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3]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满足条件,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44] - 持股5%以上大股东对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及质押等事项负有保证信息传递义务[49]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51]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具体事宜[51] - 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部门工作[5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沟通联络[52]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5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52]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不能履职时代为履职[53] 其他事项 - 市场出现公司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5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遵守相关制度[5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10年以上[55]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6]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相关制度报证券事务部备案[58][59]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责任人内部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61] - 各部门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分责任人[61] - 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督促改正[63]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5][6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7]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5 18: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12][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25] 决议形成 - 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通过[31] - 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有额外通过要求[33] - 关联董事回避时有相关表决规定[35]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一般不再审议[38] - 部分情况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38] - 会议可视需求全程录音[40] - 秘书会后1日发记录决议要求董事签署[41] - 董事不签字视为同意[42] - 决议及时公告,公告前人员保密[42]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4]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45] - 规则修改由股东大会批准[4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 - 规则自批准之日起生效[51]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艳萍)
2024-04-25 18:1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沟通、电子通讯方式、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 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 开的各项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 司为本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为本人的决策提供了尽可能全面 的依据。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赵艳萍) 作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艳萍,女, MBA,中国药学会生化与生物技术药物专业委员会委员。1983 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获得药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副总裁,美国 B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