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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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 1 -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 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对公司增加或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 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要素: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纽威阀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 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 层层分解和落实。 (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本人的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内部 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监督,规 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会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 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苏州纽威阀 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如确实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5] - 中期报告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报告审核与签发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数据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9]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披露[10] 制度实施与监督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4] 制度修订与程序 - 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报备和上网程序[4]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责任人通报、董事会办公室草拟及合规审查、董事会签发、报交易所审核后公告等程序[11][12]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并披露,股东会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特殊情况次日公告,重大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备案并披露[12] 问询关注情况 - 董事会办公室问询涉及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多方面情况,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关注[12]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有汇集信息、协调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应及时通报信息,履行披露义务[20]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0] 非公开发行股票披露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0] 披露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4] 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管理,董事等履职记录也由其保管[25] 内幕信息管理 - 信息知情者应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27] 异常情况披露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28] 违规责任追究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将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28] 暂缓或豁免披露 - 符合规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事后监管[31]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1][3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3] - 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提交文件和资料,审核通过后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材料[35] - 不符合规定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未及时披露将对责任人采取惩戒措施[36]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于相关人员,遵循特定原则[37] 处理责任人程序 - 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41]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等[41][44] 经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41]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3]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43] -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3]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3]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 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 资行为。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主体成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纽威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 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