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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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变更需重签并备案公告[6][7]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9]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置换,经程序并公告[11] 闲置资金补充 - 单次用闲置资金补流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3][14] 超募资金使用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总额30%[14]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经审议、投票并公告[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经审议程序[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8]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需经审议及保荐人同意[20] - 仅变实施地点,经审议、报告并公告[20]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5] 审计与鉴证 - 年度审计时,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25] - 二分之一以上独董可聘请,董事会报告[25][26] 办法执行 - 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30]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1]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5] 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8] 生效时间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相应的责任,保证董事会议程和决议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人数应由公司章程确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成员中应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 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2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 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贯彻以下原则: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为审计原则。 审计原则是指公司审计部门必须对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 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审查其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利用关 联交易来操纵利润、转移资金的现象,并恰当地表达审计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公司关联人的自然 人和法人。 1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2-08 17:4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 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为其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与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杜绝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董事经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连任,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聘任连 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 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因 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 任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若发现审议 ...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2-08 17: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15]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会前5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7] 决议与记录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信息披露 - 须披露人员情况、年度履职、重大问题及整改、意见未采纳理由、专项意见[21] 细则说明 - 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25]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8 17:46
纽威股份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2025修订)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相关人员的 积极性,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2、 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财务总监及其他列入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1 / 3 2、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 第三条 薪酬原则 1、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4、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薪酬构成与标准 1、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决定。 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