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6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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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5:55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程序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特定程序[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特定程序[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特定程序[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后者需提供反担保[1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资产交易 - 公司向关联人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24] 关联财务公司业务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财务公司应具备资质且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26]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中孰高为标准适用规则[26]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协议,资金存放前需取得并审阅其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并评估风险[27]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需制定保障资金安全的风险处置预案[27] - 关联交易存续期,公司应动态评估监督财务公司资金风险[28]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存贷等交易,应披露定价方式并对比说明公允性[28] 金融服务协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签金融服务协议应每年披露预计业务情况[30] - 超一年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无风险时按规定披露并说明情况[29] - 财务公司出现风险,拟继续业务需重签协议并履行审议程序[29] 持续披露与核查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持续披露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30]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30] - 保荐人等在督导期每年对金融服务协议等情况专项核查并披露[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5:5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限制及结束时间规定[2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决议通过条件与其他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派现等提案会后2个月内实施[30]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8 15:55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或证监会、上交所认为应审计,需经过审计[11][12] 报告内容记载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专项说明等文件并披露[14]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4] 业绩预告规则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6]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1] 人员情况披露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需披露[21]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1]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提交相关资料[35]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会计师事务所处理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3]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审批的提交董事会、股东会[37]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7]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未公开重要信息保密[39] 违规处理与办法执行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将处分审核责任人并追偿[40] - 公司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公司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2] - 公司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43] - 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43]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
2025-10-28 15:55
捐赠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制度规范行为并履行社会责任[2] - 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部分实物资产[7] -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8] 审批与披露 - 累计捐赠金额100万内董事长审批,超100万且不超300万董事会审批,超300万股东会批准[11] - 达到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13] 财务处理 - 对外捐赠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13]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5: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70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3,028,866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800万股,每股面额为1.00元人民币[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53,028,86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6]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等违规行为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39]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4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承担连带责任[4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4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0]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为电话或书面,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9][14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2]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67]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6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6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91][192][193]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1][19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5: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审计等[1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1] 独立董事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13] 独立董事报告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10-28 15:55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需满足四种情形,提前30天书面通知前任[15][19]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6] 审计相关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9] - 公司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9]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9] 选聘要求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确保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不排斥潜在应聘方[11] 其他规定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9] - 制度由股东会制定修改,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生效[21]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5:5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独立于财务部且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6]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部审计内容 - 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17] - 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8]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 - 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23][20]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20]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审计[21]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2] 审计资料与报告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5] 审计部管理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7] - 内部审计工作有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报告上交所[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8][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0][31]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5:5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 有特定违规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11] - 筹备组织会议,负责记录并签字[11] 履职保障与细则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配合[12]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查阅文件[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解释[1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5:55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2] 差错认定与责任划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分直接和领导责任[4] - 包括财务报告等多种情形[5]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从重或加重处理[6] - 阻止不良后果等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8]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决定[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0]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