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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6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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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60373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6:00
收入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9%[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0.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2%[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15] 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6.29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05.0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7.9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24%[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3.1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43%[3] - 净利润为8,293万元,同比增长35.8%[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8万元,同比增长51.3%[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去年同期为0.16元/股[17]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增长180.0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同比增长50.00%[3] 成本与费用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5.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15]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00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0.81亿元增长23.3%[15] - 利息费用为1,241万元,同比减少24.2%[16]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5.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59%[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6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6.6%[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51万元,净流出同比扩大9.0%[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5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入1,484万元[20]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0.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03%[4] - 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0.4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9.81亿元增长2.0%[12][14]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16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49亿元下降13.2%[12]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4.08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3.50亿元增长16.5%[12] - 202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6.0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5.82亿元增长4.6%[13] - 2025年9月30日存货为2.1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89亿元增长14.7%[12] - 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23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99亿元增长11.9%[1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59亿元,较期初减少16.0%[20] 其他损益项目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841万元,去年同期为47万元,增幅巨大[16] - 信用减值损失为-858万元,同比扩大121.8%[16] 管理层讨论与业绩驱动因素 - 利润及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因公司依据协议约定,确认合作方应支付的收益款项所致[7] 所有者权益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7.77亿元,较2024年末的7.41亿元增长4.9%[14]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5:5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含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持有股份在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按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或有关合同、协议约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 控股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不力应受处分并担责[23] 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和管理自身经营管理目标[10] - 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活动等重大交易,达到规定金额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0] 财务与会计 - 控股子公司应按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25] - 控股子公司应按公司规定和要求,向公司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26] 资金管理 - 控股子公司实施对外借款时,应充分考虑对贷款利息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严格履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27]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擅自向其他企业出借资金和提供担保,也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方式的资产抵押、质押等[15] - 未经公司财务部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擅自开立和注销银行账户[15] - 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交易往来,避免发生任何关联方非经营占用的情况[15]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审计内容涵盖管理制度执行等多方面[18] - 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离职时需配合离任审计[18] - 控股子公司需按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及相关信息并保密[20]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0] - 控股子公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时应报告公司财务部并履行审批等义务[20] 绩效考核与激励 - 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政策[23]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审查[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5:5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2]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不超25%[5] 减持披露要求 - 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不超3个月[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成均需2个交易日内公告[4] 信息申报与变动公告 - 多个时点需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买卖股票规定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收益归公司[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5:55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6]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离职规定 - 董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 董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3] 履职要求 - 董事任期内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6] -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成员继续履职[6]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原独立董事继续履职[6] 责任义务 - 董高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7] - 公司督促离职董高履行承诺,未履行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14] - 董高忠实义务离职后一年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4] - 董高离职遵守竞业禁止义务,违反支付违约金[14] - 公司有权豁免与董高签署的竞业限制条款[14] - 离职董高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5] 公告追责 - 公司披露董高离任公告需说明多项情况[17]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违规,董事会追责[20] - 追偿金额含直接、预期损失及维权费用等[20]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申请复核[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5:55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程序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特定程序[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特定程序[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特定程序[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后者需提供反担保[1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资产交易 - 公司向关联人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24] 关联财务公司业务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财务公司应具备资质且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26]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中孰高为标准适用规则[26]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协议,资金存放前需取得并审阅其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并评估风险[27]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需制定保障资金安全的风险处置预案[27] - 关联交易存续期,公司应动态评估监督财务公司资金风险[28]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存贷等交易,应披露定价方式并对比说明公允性[28] 金融服务协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签金融服务协议应每年披露预计业务情况[30] - 超一年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无风险时按规定披露并说明情况[29] - 财务公司出现风险,拟继续业务需重签协议并履行审议程序[29] 持续披露与核查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持续披露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30]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30] - 保荐人等在督导期每年对金融服务协议等情况专项核查并披露[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5:5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限制及结束时间规定[2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决议通过条件与其他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派现等提案会后2个月内实施[30]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8 15:55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或证监会、上交所认为应审计,需经过审计[11][12] 报告内容记载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专项说明等文件并披露[14]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4] 业绩预告规则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6]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1] 人员情况披露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需披露[21]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1]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提交相关资料[35]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会计师事务所处理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3]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审批的提交董事会、股东会[37]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7]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未公开重要信息保密[39] 违规处理与办法执行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将处分审核责任人并追偿[40] - 公司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公司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2] - 公司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43] - 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43]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
2025-10-28 15:55
捐赠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制度规范行为并履行社会责任[2] - 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部分实物资产[7] -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8] 审批与披露 - 累计捐赠金额100万内董事长审批,超100万且不超300万董事会审批,超300万股东会批准[11] - 达到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13] 财务处理 - 对外捐赠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13]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5: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70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3,028,866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800万股,每股面额为1.00元人民币[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53,028,86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6]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等违规行为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39]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4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承担连带责任[4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4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0]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为电话或书面,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9][14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2]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67]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6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6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91][192][193]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1][19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5: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审计等[1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1] 独立董事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13] 独立董事报告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