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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金鸿顺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5-07 17:07
人事变动 - 监事会主席李若诚因工作调整辞呈[1] - 辞职后监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报告待补员生效[1] - 公司将按章程尽快增补监事[1] 时间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8日[1]
金鸿顺:金鸿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
2024-04-26 22:31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意见[1] - 独立董事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1]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胜任职责且符合要求[1]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鸿顺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22:1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7,213.65万元[10]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472,136,455.84元,2022年度为516,302,717.92元[33]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507,525,809.68元,2022年度为511,837,960.91元[33] - 2023年度营业利润为2,087,653.62元,2022年度亏损11,748,253.46元[33] - 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2,865,416.90元,2022年度亏损12,220,309.13元[33] - 2023年度净利润为6,096,980.65元,2022年度亏损11,927,616.35元[33]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2022年度为 - 0.09元/股[33] - 2023年营业收入为480,424,634.13元,较2022年下降约7.07%[42] - 2023年营业成本为415,574,907.25元,较2022年下降约6.75%[42] - 2023年净利润为 - 15,283.80元,较2022年大幅下降[42] 资产负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6,134.51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7,121.52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合计占资产总额的21.27%[13] - 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311,745,978.75元,2022年12月31日为470,168,456.43元[40]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为20,159,180,582元,2022年12月31日为147,319,440.89元[40] -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为1,646,031,945,688.69元,2022年为755,998,986,220.43元[40] - 2023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6,544,286,664,67元,2022年为3,123,396,450元[40] -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为537,146,047.09元,2022年为197,874,572.56元[40] - 2023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4,439,090.10元,2022年为7,055,526.30元[40]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为541,585,137.25元,2022年为204,930,098,86元[40] - 2023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81,648,235元,2022年为1,093,629,976元[40] - 2023年资产总计为1,623,233,372元,2022年为1,298,560,075.02元[40] 现金流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408,000,716.06元,2022年为1,226,837.7元[36]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816,914元,2022年为83,106,075.45元[36]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69,157,197元,2022年为48,054,108.97元[36]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59,717.4元,2022年为5,051,966.48元[3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35,740,274.2元,2022年为822,666.2元[3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957,219,626.4元,2022年为505,381.3元[3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522,479,352.2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752,024.9元,2022年为67,596,181.5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6,027,625元,2022年为9,277,448.64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53,724,399元,2022年为11,681,267.14元[36] 其他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人民币[51] - 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54]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55][5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等,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53]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5%,增值税税率为13%、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180][182] - 公司及子公司长沙金鸿顺2022 - 2025年、2021 - 2024年分别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81][183] - 子公司福州金鸿顺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3]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26 22:17
董事会调整 - 公司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1] - 董事长刘栩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副董事长王海宝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邢宝华、王海宝、叶少波组成[1] -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2]
金鸿顺:金鸿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1)
2024-04-26 22:17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叶少波先生、邢宝华先生、包树楠先生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 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设独立董事主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人数少于三人暂停职权[3] 会议召开 - 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会议[9] - 会议召开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规则与记录 - 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1]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23]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参会人员需签名[24]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议程等内容[27] 决议通报与保存 - 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责任与细则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4]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矛盾以《公司章程》为准[26] - 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27]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鸿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2:17
审计信息 - 审计报告编号为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23号[1][4]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审计报告日期为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13]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5] - 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0] 事务所信息 - 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执业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15]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为35010001[15] -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号为闽财会(2013)46号[15]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22:17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董事会全票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续聘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有合伙人66名、注会337名,签过证券报告注会173名[3] - 2023年其收入总额44,676.50万元,审计业务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24,547.76万元[4] - 2023年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制造业客户64家[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购8,000.00万元职业保险,未提职业风险基金[4] 审计费用 - 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50万元(含税),合计150万元(含税)[7]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监高、部门负责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秘和证代为直接责任人[14] - 董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证代协助并承担同等责任[15][16] - 董事长是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第一责任人[17]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1] - 报告人应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1]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1][2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7] - 本制度“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24时)[27] - 本制度规定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等[2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7]
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宝华)
2024-04-26 22:1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邢宝华全出席[3]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邢宝华知悉相关情况[4]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邢宝华全出席[5] - 2023年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邢宝华出席[4][5] 合规情况 - 2023年无违规关联交易及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6] - 目前对外担保合规,无逾期担保[6] - 2023年公司及股东未违反承诺[7]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7] - 2023年度信息披露遵循原则且保障质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