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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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培香)
2024-04-16 17: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培香) 本人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履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马培香:1957 年 2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至 2015 年,任天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 师、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5 年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董 事长、管理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17 年度,马培香女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银龙股份: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6 17:1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1月1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3年2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 - 2023年3月3日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14] 业绩数据 - 2023年归属股东净利润17156.26万元[15] -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86.21%[16] 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比例30%[14] - 142人可解除限售434.88万股[17]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16 17:16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章程规定特定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股票发行,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 审计委员会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 利润分配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为前提[4]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5%[4][5]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5] - 多种情形可不实施现金分红[5] - 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等[6] - 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要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6]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要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6] - 决策和论证应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相关程序且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股东回报规划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规划需经相关程序且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其他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6 17:16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国际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 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6 17:16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 - 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3] - 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4][5] - 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16:00前征集问题[5] - 参会人员含董事长等[6] - 投资者可在线参与,通过网站或邮箱提问[6][7] 后续查看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8]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6 17:1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1] 用户数据 - 截至2024年2月,有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52名[1] 人员情况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惠增强近三年签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 周志和郭妍近三年签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均为0家[2]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5.35万元以上[8]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8] 过往问题 - 2021年11月30日,惠增强因审计问题被监管采取措施[4]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04-16 17: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79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目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5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12 |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16 17:16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1] 数据影响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影响金额均为209,300.50[2] 决策结果 - 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同意本次变更[3]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16 17:16
董监高薪酬 - 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合计发放448.39万元(税前)[1] - 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19,047.62元/年[3] 薪酬方案 - 2024年4月16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薪酬方案议案[1] - 适用对象为董监高,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真)
2024-04-16 17:16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7,678,110.65元[13] - 2022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13]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0.6元,共分51,104,760元[14] - 2022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49.20%[14] 公司治理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审计委员会3次[5] - 2023年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2] 合规情况 - 公司按时披露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10] - 关联交易合规,未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10] -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规[11] -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1] - 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