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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 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 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 任追究。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问责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是指因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被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 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 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五条 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报告 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 后果承担责任;董事会秘书应及时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银龙预应力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 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需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 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 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意识,避免信息 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低级错误",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直接经办人、与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保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编制、复核、披露的 经办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审慎履职、防微杜渐,避免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特别 是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出现"低级错误" 第三条 本制度是针对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 发展战略。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 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