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6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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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26 00: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 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二)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市场及公司的股价动态,实时、 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 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不得进 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 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增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因此,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该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市值管理工作的 具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负责人, 负责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 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 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分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根据董 事会的规划,确定市值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6 00:58
选聘标准与费用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0]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9] 选聘流程与期限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与终止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3][14] - 年报审计期间职位空缺,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选聘新所,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15] - 主动终止审计应说明公司有无不当,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其他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若分包转包、审计质量差等情节严重,不再选聘[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立云)
2025-04-26 00:58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3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5] - 独立董事参加提名委员会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专门会议1次[5] 信息披露 - 2024年发布4次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8] 财务差错 - 2018年江西抚州项目虚增收入798.96万元致2018 - 2022年数据偏差[9] - 1月26日审议通过会计差错更正议案[9] 独立董事工作 - 2024年现场工作累计15天[6] - 重视内部审计、与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决议行使表决权[11][12] 未来展望 - 独立董事将提建议提升决策质量和保障公司股东权益[12]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明超)
2025-04-26 00: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明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 企业管理博士。1998 年 3 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担任讲师、副 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6 00:58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能力[3]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 - 董事长任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4] - 舆情应对有及时性等原则[6]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解释[11]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朝军已离任)
2025-04-26 00: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 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 董事姓名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本年应参加 | 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出席股东大会的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舒已离任)
2025-04-26 00: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于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董舒: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上海纺织集团华丰纺 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1997 年 11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 ...
太和水:2024年报净利润-3.34亿 同比下降16.3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6 00:38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2 95元 较上年下降16 14% [1] - 每股净资产为8 61元 较上年下降25 52% [1] - 每股公积金保持稳定 为10 87元 与上年持平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为-3 64元 较上年大幅下降435 29% [1] - 营业收入为1 03亿元 较上年下降43 72% [1] - 净利润为-3 34亿元 较上年下降16 38% [1] - 净资产收益率为-29 29% 较上年下降48个百分点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4708 74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41 56% 较上期增加306 67万股 [2] - 何文辉为第一大股东 持有2555 36万股 占总股本22 56% 持股数量未变 [3] - 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为第二大股东 持有725万股 占总股本6 40% 持股数量未变 [3] - 厉立新新进为第三大股东 持有450万股 占总股本3 97% [3] - 上海乾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减持66 06万股 现持有100万股 占总股本0 88% [3] - 郑晓青 何青 倪玥蓉为新进股东 分别持有88 79万股 75 07万股和71 70万股 [3] - 陈佳乐 周志良 余飞 赵东明退出前十大股东 [3]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00:33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4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4] - 执行解释17号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7] 财务数据调整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前171,992,388.34元,后为199,932,264.32元[8] - 2023年度合并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前62,675,642.95元,后为34,735,766.97元[8] -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前165,000,148.65元,后为192,651,524.04元[8] -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前49,360,500.90元,后为21,709,125.51元[8] 决策通过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10][11]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6 00:33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2024年度6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6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6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