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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5:4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3 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8 15:4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奥锐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 2023 年度积极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桦先生、刘凤珍女士和董事李建文先生 三名成员组成,并由高级会计师潘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完成了第三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苏为科先生和董事李金亮先生三名 成员组成,并由注册会计师钟永成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是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 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立荣已离任)
2024-04-28 15:4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立荣) 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下同), 本人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 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 积累了丰富的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15:44
目 录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奥锐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锐特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8 15:44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20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 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桦已离任)
2024-04-28 15:4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桦) 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下同), 本人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 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潘桦,1965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99年12月至今担任台州中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报告期内兼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4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17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2-20 15:36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1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扬州奥锐特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2013391 发证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扬州奥锐特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首次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扬州奥 锐特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3 年至 2025 年)可享受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扬州奥锐特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1 日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修订稿)
2024-02-06 17:18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二月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
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
2024-02-06 17:18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奥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上市委问询问题进行了认 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容 |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 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二月 7-1-1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普瑞巴林产能消化措施的可行 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