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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6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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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4-01-12 20:42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 ...
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2024-01-12 17:0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6-1-1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三) 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 母公司利润表 ………………………………………………………………………… 第 10 页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3 页 ( 八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4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5-74 页 | | --- | 6-1-2 天健审〔2021〕2598 号 ...
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2024-01-12 17:05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第 | 1—57 | 页 | | --- | --- | --- | | 二、关于业绩及经营情况………………………………………第 | 58—130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130—138 | 页 |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4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奥锐特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 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 ...
奥锐特: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2 17:0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六月 | 第一部分 引 言 6 | | --- | |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介绍 6 | |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8 | |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9 | | 第二部分 正 文 11 | |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1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1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3 | | ...
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4-01-12 17:05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 ...
奥锐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4-01-12 17: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 二 ...
奥锐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12 17: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 | | | 声 明 | | --- | | 月 求…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3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保荐 | | 业务执业情况及承诺事项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24 | | 五、保荐机构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2024-01-12 17:0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4-01-12 17: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7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4〕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及时提交 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件。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1-11 15:58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10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书编号:GR202312001758 发证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天津奥锐特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首次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天津奥 锐特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3 年至 2025 年)可享受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天津奥锐特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基本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奥锐特药业(天 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锐特")于近日收到了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奥锐特药业(天津)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