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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6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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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2 16:56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 ...
奥锐特(605116)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0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 - 公司的中文简称为奥锐特[10]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11] - 公司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代码为605116[1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52.65亿元,同比增长8.59%[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90亿元,同比下降17.85%[12]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57亿元,同比增长104.20%[12]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国外[16] - 公司通过了多家监管机构的认证,建立了自主品牌,成为国内出口特色原料药较多的企业之一[17] - 公司生产严格遵循国内外规范市场GMP生产管理模式要求,以保证产品生产、存储、质量控制的安全、稳定与规范[17] 公司市场情况 - 公司超过90%的产品以出口形式销往国外,少量销售给国内客户,通过直接销售和国外经销商进行销售[17] - 公司贸易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通过已有客户资源、交易展会、网络查询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并协助客户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17] - 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根据商定内容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及评价、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17] 公司研发能力 - 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建立了多个技术创新平台,致力于药物研发[19] - 公司与多家国内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有278名研发人员[20] - 公司产品线丰富,覆盖多个领域,具备多元化产品梯队和持续竞争能力[2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营业收入为552,649,994.24元,同比增长8.59%;营业成本为277,468,571.31元,同比增长12.33%;管理费用为81,843,413.10元,同比增长47.99%[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572,652.36元,同比增长104.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757,936.48元,同比减少[25] 公司子公司情况 - 扬州联澳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为22222.42万元,净资产为19057.85万元,营业收入为9228.75万元,净利润为1033.52万元[33] - 扬州奥锐特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为64155.95万元,净资产为48868.70万元,营业收入为4899.25万元,净利润为-1515.01万元[33] - 上海奥磊特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为5006.10万元,净资产为4515.64万元,营业收入为2985.27万元,净利润为249.10万元[33] 公司环境保护与应急预案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修订备案,确保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60] - 公司配备专业的水质分析人员和先进的废水、废气检测仪器,制定了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检测结果均达标[61] - 公司重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已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64] 公司股权及财务管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在报告期内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67] - 公司持股锁定期满后,相关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68] - 公司将在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时公开披露具体原因,并向相关方道歉[69] 公司会计政策 -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0] - 公司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80] - 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186]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25 15:37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一) 至 09 月 01 日(星期五)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aurisco. 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发布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上半 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09 月 04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40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9 月 04 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 ...
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3-08-15 15:42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 ...
奥锐特: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8-15 15:4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八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聘任的,为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发行人律师, 于 ...
奥锐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8-15 15:41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15 15:41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49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奥锐 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08-15 15:41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1-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 ...
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3-08-15 15:41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第 | 1—58 | 页 | | --- | --- | --- | | 二、关于业绩及经营情况………………………………………第 | 58—109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110—117 | 页 |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15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 存在明显差异;(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 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是否存在置 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现金流入 金额,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 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 ...
奥锐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15 15:4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 | |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3 | | | 三、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保荐 | | | 业务执业情况及承诺事项 23 |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4 |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4 |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25 | | | 七、保荐机构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核查情况 26 | | | 八、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规定 27 | | |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36 | | | 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36 | | |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37 | | |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