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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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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
2024-04-15 18:1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 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 定期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1] - 情况紧急召开临时会议可随时通知,召集人需在会议说明[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会议形式与生效 - 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19]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18] 决议通报与责任 - 战略委员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决议生效当日或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8] - 委员对投票表决承担责任[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18] - 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1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8] 规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21]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章程抵触以章程为准[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力鼎光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8:1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线一监管 ■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6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第 2 页 l ■ l l l ココココ コロロロ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l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67 号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厦门力 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
2024-04-15 18:11
第一章 总则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如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政策对募集资金验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每次募集资金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 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 构(或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参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 业人士身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 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 ...
力鼎光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5 18:1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7月公司发行4100万股普通股,每股9.28元,募资38048万元,净额35576.35万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6151.41万元[10] - 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4478.85万元,累计投入21862.39万元[29] 项目进展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022年11月15日基本使用完毕并销户[12] -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68%,预计2025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9] 项目延期 - 2021 - 2024年多次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3][15] 资金管理 - 2023年8月4日同意使用不超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赎回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4500万元[18]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 监事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 | 第九章 |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5 18:1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7 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 | 议案名称 |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力鼎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健)
2024-04-15 18:1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健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己 同意出任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厦门力鼎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一知)
2024-04-15 18:1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8次[4] -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4] 独立董事动态 - 2023年9月及11月独立董事前往厦门考察,11月3人共同考察[6] - 2023年10月13日独立董事参与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互动[7] - 独立董事任职至2024年5月15日将满6年到期卸任[11] - 2024年将继续加强与公司人员沟通并提供决策建议[13] 报告与审计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9] - 2023年10月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9] 公司运营情况 - 2023年未发生关联交易[8] -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多种情形[10] 股权激励 - 为139名激励对象的73.7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暨上市事宜[11]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15 18:11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该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6] - 任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7]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7] 其他说明 - 规划以三年为周期制定[8] - 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0] - 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