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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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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1 18:46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等进行核查。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25-04-21 18:45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12 日 至2025 年 5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1 18:45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5年4月2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 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1 18:45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5年4月2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 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
力鼎光电(605118)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1 18:4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18 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0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泓越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10,68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312,040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配计划的公告
2025-04-21 18:45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0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5年度中期利润计划分配比例:在满足相应条件下,中期现金分红下 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60%(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 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5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6,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4-18 15:5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7 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47694J 名称: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办理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 记事项,总股本已由40,711.60万股增加至41,068.40万股,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40,711.6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1,068.4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 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近期经营情况说明
2025-04-09 17:45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6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经营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自成立起就专注于国际市场的开拓,长期在国际市场上为众多国际知名 光学光电子终端品牌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众多地区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并早已替代了部分国际市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同时因产品定制化程度高,与 客户合作时间长,构建了较强的客户粘性,合作稳定。公司一直以来执行跨应用 领域、定制化及多品种少量化的产品市场策略,公司销售市场区域广,产品细分 应用领域多,研发技术积累厚,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单一地区的订单变化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也正在稳步地推 1 进中,目前已购置了相应土地厂房,预计 2025 年下半年将进行厂房洁净车间建 设,未来能进一步分散国际贸易风险。 未来,公司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路线,持续围绕高端定制化、跨应用领域、 多品种的经营策略开展营销、研发及生产活动,通过大量前沿性、定 ...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4-03 18:22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分组1: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由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 - 公司注册名称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注册资本 41,068.40 万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2] -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等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依章程起诉相关主体 [2] 分组2:经营宗旨和范围 - 公司愿景是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一流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使命是打造镜头民族品牌,专注光学镜头研产销 [3] - 经营范围包括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等,涉及进出口业务需经批准 [3] 分组3:股份 股份发行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 [4] - 公司设立时由四名股东发起,股份总数 41,068.4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 - 公司或子公司不对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资助 [5]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可依规定增加或减少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程序办理 [5][6] - 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特定情形除外,收购方式有规定 [5][6] - 不同情形下收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和后续处理方式不同 [6]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7]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的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 [7] - 特定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否则股东可采取措施 [8] 分组4: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9]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大会等权利,也需承担遵守章程等义务 [9][11] - 股东可依法对公司相关决议和人员行为提出异议并采取法律措施 [10][11]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部分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12][13] - 公司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分年度和临时两种 [13]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3]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8][19] - 不同主体提议或请求召开的处理程序和后续安排有规定 [18][1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董事会等应配合 [19][20]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应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等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有时间和程序要求 [20][21]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对提案披露有要求 [21][22] -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一般不得变更提案,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有信息披露要求 [21][22] 股东大会的召开 - 公司采取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23][25] - 出席人员需按规定提供证件,授权委托书有内容要求 [24][25] - 股东大会由不同主体主持,会议有记录要求和保存期限 [26][27]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 [27][28] - 不同事项分别由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股东按持股数行使表决权 [28][29] - 股东大会表决有多项规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通过后有实施时间要求 [35][37] 分组5:董事会 董事 - 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38][3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需承担责任 [39][40] - 董事辞职有程序和生效条件,独立董事有任职和履职要求 [41][42]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 [44]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立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不同 [44][45] - 董事会对不同交易事项有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行使职权 [47][56] - 董事会会议召开有时间和通知要求,决议表决有规定,会议有记录和保存要求 [57][59] 分组6: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和义务有规定 [59][60]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应制订工作细则 [60][61] - 总经理可辞职,程序和办法依劳务合同规定,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