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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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8:2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1][4] 委托理财概述 - 委托理财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 [1] - 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 - 投资方式: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理财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 [2] 审议程序 - 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相关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大,理财投资存在市场、政策、流动性、不可抗力等风险 [2] - 风控措施: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保证无关联关系;财务部门做好账务核算;证券部门评估风险并及时披露;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不存在负债与理财冲突情形,使用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主营业务,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03 17: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A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068.40万元,目前股份总数为41068.40万股,均为A股[7][1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4300万股,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2250000股,占比75.00%[14]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460000股,占比22.00%[14]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860000股,占比2.00%[14]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30000股,占比1.00%[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因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9][4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4]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78] 决策权限 - 用证或融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等交易根据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不同,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2][83][84][85][8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根据不同标准,分别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9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应在2日内召集,召开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0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5天通知[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128][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03 17:45
理财决策 - 2025年4月3日会议通过用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议案[3][7] - 拟用不超7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4][5] - 授权董事长行使理财决策权并签合同[6] 理财安排 - 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4][5]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6] 风险管控 - 理财存在市场、政策等风险[3][8] - 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8] - 财务建台账、核算,跟踪投向进展[8] 理财影响 - 不影响主营业务,可提高资金效率和资产回报率[10]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5-04-03 17:45
股本变更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股本增加356.80万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0,711.60万元增至41,068.40万元[1] - 公司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至41,068.40万股[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修订为41,068.40万元[3] -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股份总数修订为41,068.40万股[3]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3日董事会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议案[1] - 2025年2月28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5]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将办理变更登记[5]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17:45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5年4月3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 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17: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40711.60万元增加至41068.40万元[3]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票通过[4]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8:18
文章核心观点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3月31日与广发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将2037.00万股质押到期日延至2026年3月31日,同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2] 分组1:本次股份质押 - 伊威达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996.00万股,占总股本19.47%,2025年3月31日与广发证券办理延期购回业务,质押股份2037.00万股,占其持股25.48%,占公司总股本4.96% [1] - 伊威达合伙曾于2024年4月3日和7月10日在广发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2037.00万股质押给广发证券 [1] - 此次延期将已质押股份质押到期日延至2026年3月31日,质押用途为自身融资需求 [2] 分组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亿威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欣立鼎合伙累计质押股份2647.00万股,占其持股7.34%,占公司总股本6.45% [2][4] - 其中亿威达持股27337.50万股,占比66.57%,质押610.00万股,占其所持2.23%,占公司总股本1.49% [4]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解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股东权益被动稀释暨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8:1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减少1%,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2025年3月29日公司办理完毕2025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6.80万股登记事宜,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加至41,068.40万股 [1] - 控股股东亿威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伊威达、鼎之杰、欣立鼎合计持股比例由88.63%被动稀释减少至87.86%,虽稀释比例仅0.77%,但属权益股份变动占已发行股份比例达1%的情形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数(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数(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亿威达|27,337.50|67.15%|27,337.50|66.57%| |伊威达|7,996.00|19.64%|7,996.00|19.47%| |鼎之杰|482.23|1.18%|482.23|1.17%| |欣立鼎|268.30|0.66%|268.30|0.65%| |合计|36,084.03|88.63%|36,084.03|87.86%| [2] 所涉及后续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导致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动稀释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3-31 18:00
股权结构 - 伊威达合伙持股7996.00万股,占总股本19.47%[2] - 亿威达持股27337.50万股,持股比例66.57%[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6084.03万股,占比87.86%[5] 股份质押 - 伊威达合伙质押2037.00万股,占其持股25.48%,占总股本4.96%[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2647.00万股,占其持股7.34%,占总股本6.45%[2] - 伊威达合伙2037.00万股质押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4]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股东权益被动稀释暨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31 18:00
股本变动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至41068.40万股[3] 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88.63%稀释至87.86%,稀释0.77%[3] - 亿威达等股东持股占比因总股本增加而下降[3][4] 变动说明 - 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权,股份无限制,无违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