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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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9: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对授予情况、资金验资、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等多方面进行说明[1][2][3]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拟首次授予以2025年2月28日为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授予价9.29元/股 [1] - 实际首次授予因6名激励对象放弃,激励对象变为272人,授予股票变为356.80万股 [2] - 首次授予占授予总量83.60%、当前总股本0.88%,预留授予占授予总量16.40%、当前总股本0.17% [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最长不超48个月 [3]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50% [3]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除6名激励对象放弃,272名激励对象已缴存认购款 [4]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 首次授予登记的356.80万股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股份登记 [4]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 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至41,068.40万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从67.15%降至66.57%,仍为控股股东 [4]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0变为3,568,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总计增加3,568,000股 [5]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首次授予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 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公司将在限售期内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 - 首次授予356.80万股,合计需摊销总费用3,557.30万元 [6]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5-03-28 17:15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2月28日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拟授358.25万股给278人,价9.29元/股[2] - 实际授予272人,356.80万股,价9.29元/股,来源定向发行A股[3][4] - 6人放弃认购1.45万股致实际授予变更[4] 激励对象获授分布 - 董事张军光获授2.00万股,占授予总量0.47%,总股本0.005%[4] - 董事陈亚聪和副总经理陈蓉各获3.00万股,占授予总量0.70%,总股本0.007%[4] - 核心骨干等269人获授348.80万股,占授予总量81.72%,总股本0.86%[4] 授予比例与期限 - 首次授予356.80万股,占83.60%,预留70.00万股,占16.40%,总计426.80万股,占总股本1.05%[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首次授予分两期解除限售,比例均50%[5][6] 资金与股本变化 - 272人缴存认购款3314.67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56.80万元,2957.872万元入资本公积[7] - 授予登记后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至41068.40万股,控股股东持股降至66.57%[9] 资金用途与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 - 首次授予需摊销总费用3557.30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1954.56万元、1329.10万元、273.64万元[13][14]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3-25 16:00
资金使用 - 2024年7月30日审议通过用不超1.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 2024年5月9日用2000万元买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315天[3] - 2024年8月16日、9月13日分别用200万、500万买厦门银行七天通知存款[3] 产品赎回 - 产品赎回本金2700万元及收益50.14万元,与预期无重大差异[3] - 截至公告日,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 资金余额 - 截至2025年3月25日,使用募集资金买产品余额为6500万元[4] 资金情况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无逾期未收回情况[4]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2-28 18: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428.25万股,占总股本1.05%[2] - 首次授予358.25万股,占授予总量83.65%,占总股本0.88%[2] - 预留授予70万股,占授予总量16.35%,占总股本0.17%[2]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张军光获授2万股,占授予总量0.47%,占总股本0.005%[2] - 董事陈亚聪获授3万股,占授予总量0.70%,占总股本0.007%[2] - 副总经理陈蓉获授3万股,占授予总量0.70%,占总股本0.007%[2] - 275名核心骨干等获授350.25万股,占授予总量81.79%,占总股本0.86%[2] 其他要点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3] - 首次授予核心骨干等员工92人[4][5][6] - 三个文档记录129名需激励人员[7][8][9] - 董事会认定64名需激励人员[10][11] - 认定激励人员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1日[11]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2-28 18:17
激励计划 - 2025年1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 交易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3] - 监事配偶自查期卖出3300股[5] - 284名激励对象中135名自查期交易过股票[5] 核查结果 - 交易核查对象均声明无内幕交易[5]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情形[6] - 所有核查对象无内幕交易行为[6]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2-28 18:17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5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3][6][8][9][15] - 首次授予数量358.25万股[4][6][8][9][15] - 首次授予人数278人[6][8][9][15] - 授予价格9.29元/股[3][4][6][8][9][15]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9]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50%[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50%[11] 股份分配情况 - 核心骨干等获授350.25万股,占授予总量81.79%[12] - 预留授予70.00万股,占比16.35%[12] 费用摊销情况 - 首次授予股票合计需摊销总费用3381.88万元[16] - 2025 - 2027年摊销成本分别为1858.18万、1263.56万、260.14万元[17] 其他情况 - 激励计划成本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以审计报告为准[17] - 考虑正向作用,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18] - 董事会和律所认为满足授予条件[19][20] - 首次授予尚需信息披露和登记结算[20] - 上网公告附件含董事会等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1]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2025-02-28 18:17
激励对象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78人[3][5][6] - 2人因离职、4人自愿放弃不符合资格[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董事、副总经理等获授不同数量股票[7] - 核心骨干等275人获授350.25万股[7] - 首次授予358.25万股,预留授予70万股[7][8] - 合计获授428.25万股,占总股本1.05%[8] 影响说明 - 本次调整对财务和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9]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02-28 18:17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42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5%[5][31][33] - 首次授予358.25万股,占拟授予总数83.65%,占公司股本总额0.88%[5][31][33] - 预留授予70万股,占拟授予总数16.35%,占公司股本总额0.17%[5][31][33]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84人[6][24] - 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人员281人获授350.25万股,占授予总量81.79%,占总股本0.86%[33] 激励计划价格与期限 - 首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均为9.29元/股[7][45][4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7][36] 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比例50%[7][40]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8] 业绩考核情况 - 2025年和2026年分年度考核公司业绩作为解除限售条件之一[52] -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52][53] - 2025年和2026年合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53]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四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80%、70%、0[54] 公司业绩情况 - 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常年超70%[56] - 2023年营业收入6.04亿元,同比增长3.23%[57]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亿元,同比减少1.27%[57]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4.55亿元,同比减少1.74%[57] - 2024年1 - 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减少2.30%[57] 费用情况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为3381.88万元[67] - 假设2025年3月初授予,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1858.18万元、1263.56万元、260.14万元[69] 流程与时间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等[71]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10天[27][72]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7][7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9][37] 调整与终止情况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有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公式[59][103][10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之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加速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7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披露,之后终止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披露[78]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85]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后享有分红权等,限售期内相关股份同时限售[85]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激励对象应返还因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全部利益[85]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规定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87] - 激励对象职务降一级,当期解除限售比例减少20%[92]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或因执行职务身故,处理方式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决定[94] - 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费用,公司有权在回购款项中扣除[99]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8 18:17
激励计划审批 - 2025年1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5年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激励对象调整 - 2月28日激励对象由284名调为278名[9] - 调减6名对象对应股票由其他首次授予对象认购[7] 授予情况 - 董事张军光获授2.00万股,占比0.47%、0.005%[11] - 董事陈亚聪获3.00万股,占比0.70%、0.007%[11] - 副总经理陈蓉获3.00万股,占比0.70%、0.007%[11] - 核心骨干等275人获350.25万股,占比81.79%、0.86%[11] - 首次授予358.25万股,占比83.65%、0.88%[11] - 预留授予70.00万股,占比16.35%、0.17%[12] 授予条件与价格 - 首次授予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相关条件[16][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获授条件已满足[17] - 授予价格为9.29元/股[18] 后续事项 -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19] - 尚需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登记结算事宜[19]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2025年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2-28 18:15
业务情况 - 公司外贸业务占比大,汇率波动影响业绩[1] 交易安排 -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不超6.5亿元,期限12个月,额度可滚动[2]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汇等多种业务[2][3]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4] 风险与应对 - 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多种风险[6] - 公司将按内控制度执行流程控制风险[7] 业务意义 - 开展业务可降低汇率波动影响,不占资金和现金流[8] -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具必要性和可行性[9]